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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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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5-4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概述
  (一)为切实履行《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弘控股”)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港公司”)以不高于14,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18103211A23009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上述竞拍土地使用权一切事宜。
  (二)2023年3月13日,智慧港公司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以6,500万元竞得位于增城区中新镇福宁大道西侧18103211A23009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23年3月14日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广州公资交(土地)字【2023】第024号)。
  (三)2023年3月20日,智慧港公司(受让人)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让人)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440183-2023-000014)。
  以上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023-05、2023-07和2023-0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广弘智慧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甲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合同编号:440183-2023-000014之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协议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440183-2023-000014)(下称“出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一。
  (二)现甲方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请,对出让合同约定动工、竣工的时限延期三个月。
  (三)本补充协议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440183-2023-000014)一并履行,除上述变更内容之外,出让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三、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标的地块上拟建智慧冷链基地,该项目是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的产业核心。智慧冷链基地项目是对广弘控股现有的冻品交易中心进行业态迭代升级,实现商业模式发展再出发。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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