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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5-037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旌德县篁嘉桥经济开发区篁嘉大道7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合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9,573,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3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9,166,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6.49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06,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8%。
  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225,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818,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4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人,代表股份406,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8%。
  (三)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李合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9,228,783股
  1.02.候选人:选举余超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9,228,772股
  1.03.候选人:选举魏忠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9,228,770股
  1.04.候选人:选举王亚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9,228,771股
  1.05.候选人:选举楚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9,228,76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李合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880,742股
  1.02.候选人:选举余超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880,731股
  1.03.候选人:选举魏忠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880,729股
  1.04.候选人:选举王亚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880,730股
  1.05.候选人:选举楚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880,727股
  提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王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9,228,772股
  2.02.候选人:选举赵西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9,228,768股
  2.03.候选人:选举曹钟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9,228,76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王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880,731股
  2.02.候选人:选举赵西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880,727股
  2.03.候选人:选举曹钟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880,727股
  提案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500,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反对69,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52,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19%;反对69,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92%;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3.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94,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反对72,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6,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50%;反对72,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7%;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
  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3.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93,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73,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77%;反对73,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
  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6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反对99,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0,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41%;反对99,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
  提案5.00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93,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73,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77%;反对73,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苗郁芊、程炳坤;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5-038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0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合军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合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选举产生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松林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楚振华先生、范剑先生、张文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清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聘任楚振华先生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范剑先生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张文政先生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刘清科先生为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文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董雪女士为审计部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汪宝珍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管、审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有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增制度1项,修订制度10项。
  8.0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5-039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12月16日在公司一楼办公室召开。经公司职工代表讨论、选举,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职工董事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汪宝珍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五名非独立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一致。
  汪宝珍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汪宝珍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5-040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1.非独立董事:李合军先生(董事长)、余超彪先生、魏忠勋先生、王亚平先生、楚振华先生、汪宝珍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王清华女士、赵西卜先生、曹钟勇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名单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李合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董事余超彪先生、独立董事曹钟勇先生;
  2.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赵西卜先生担任召集人,成员为董事王亚平先生、独立董事王清华女士;
  3.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王清华女士担任召集人,成员为董事楚振华先生、独立董事曹钟勇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曹钟勇先生担任召集人,成员为董事魏忠勋先生、独立董事赵西卜先生。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赵西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叶松林先生
  2.副总经理:楚振华先生、范剑先生、张文政先生
  3.董事会秘书:张文政先生
  4.财务总监:刘清科先生
  5.审计部经理:董雪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汪宝珍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张文政先生、汪宝珍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
  张文政先生:0563-8630600
  汪宝珍女士:0563-8630512
  传真号码:0563-8630198
  电子邮箱:
  张文政先生:zhangwenzheng@hsjn.com
  汪宝珍女士:wbz@hsjn.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篁嘉大道七号
  四、换届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完成后,余超彪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超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53,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执行。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沙风先生已连续任职六年,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沙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公司章程》修订生效的同时,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张新华先生、俞鹏先生、韦遥凌先生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张新华先生、俞鹏先生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韦遥凌先生职工监事离任后公司另有任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合军:男,汉族,1966年11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研究员。曾任太平煤矿综合科科长、矿长助理、副矿长,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兼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现任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合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余超彪: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机修工、车间主任、营销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余超彪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10,353,000股,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余春明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魏忠勋:男,汉族,1975年11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中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魏忠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亚平:男,汉族,197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审计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鲁泰煤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亚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楚振华:男,汉族,1979年4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太平煤矿运销分部经理,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研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楚振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清华:女,汉族,1974年3月出生,安徽师范大学中文系学士、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双学士、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国际商法硕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上海交通大学国际环境法学博士。曾就职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现任国际律师协会中国工作委员会成员、第五届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四届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民建社会经济发展研究院法治研究所所长、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王清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赵西卜: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民建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历任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智库专家,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现任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紫光同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赵西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曹钟勇先生,男,汉族,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方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欧美同学会哈佛大学校友会名誉会长,上海临港新工科产教融合研究院核心专家,上海德尚研学实践研究中心专家组组长。历任上海铁道大学教授、校科研处副处长、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访问学者、同济大学博士生导师、上海海事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导师、上海市领导干部考试和测评中心副主任、主任、上海市经营者人才发展中心主任、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钟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叶松林: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总经理。历任公司车间班长、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销售总监、董事、副总经理。
  叶松林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1,295,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文政:男,汉族,1991年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支行客户经理、公司部副经理,山东鲁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文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范剑: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机修、电工、班长、主管、车间主任、厂区总负责、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范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刘清科:男,汉族,1977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等资质。历任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外派财务总监,新联谊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长,中梁控股苏沪区域集团财务总监,安徽豪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清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董雪:女,汉族,199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非执业)。曾任安徽泰科铁塔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董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汪宝珍:女,汉族,198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车间班长兼统计员、销售部内勤、副经理。现任公司职工董事、证券事务代表、人力资源部总监。汪宝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宝珍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汪宝珍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1.2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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