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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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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07执18269号

  关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深圳智卓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廖志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汕头市邦领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将于2026年1月26日10时至2026年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第一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汕头市邦领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沐邦;证券代码:603398;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10470610股股票,*ST沐邦在2026年1月2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元乘以股票总数(10470610股)乘以80%为起拍价。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5年12月1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元乘以股票总数(10470610股)乘以80%,即76058511.04元,该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保证金:7605851元,增价幅度:380292元。关于上述拍卖标的物的拍卖时间、拍卖规则、底价、成交情况、调价情况、二次拍卖(如有)、变卖(如有)等信息,你方可自行登录上述网站了解,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
  (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本院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联系人:何宗儒、赵明开
  联系电话:0755-82005679、82005690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龙岗法院执行局
  邮编:518172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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