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A股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5-078
  港股证券代码:02631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勃投资”)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及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前,哈勃投资持有公司27,2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总股本以发行H股前股本数量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哈勃投资持有公司24,23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总股本以发行H股后股本数量计算),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哈勃投资发来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0日,公司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同时,超额配售权于2025年9月14日悉数行使,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哈勃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16日,哈勃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1、上表变动比例以当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单位:股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当时的总股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前股本总数)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以现行的总股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发行H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以及于2025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哈勃投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所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关注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天岳南路99号)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证券代码:02631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天岳先进
  股票代码:688234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23号中国人寿大厦23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23号中国人寿大厦23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其他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本报告书中,如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责任人
  ■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发行H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内部决策及退出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哈勃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876,9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哈勃投资无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减持股份或增持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哈勃投资持有公司27,2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
  2025年8月20日,公司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同时,超额配售权已于2025年9月14日悉数行使,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哈勃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此发生变化,但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63%。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16日,哈勃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3,031,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本次权益变动后,哈勃投资持有公司24,23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单位:股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当时的总股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前股本总数)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以现行的总股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哈勃投资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白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白熠
  日期: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