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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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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CHANG HSIAO-YUNG(张孝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8,79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383%,其中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28,560股,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60,236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47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28%;公司副总经理陈新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80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45%;公司副总经理宁建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33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36%;公司副总经理牛新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85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17%;公司副总经理许龙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42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40%;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29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29%;公司财务负责人杨小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4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4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均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了《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根据CHANG HSIAO-YUNG(张孝勇)先生、刘静女士、陈新益先生、宁建平女士、牛新平先生、许龙旭先生、赵曦女士、杨小强先生分别出具的《减持意向书》,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8日(含)至2025年12月17日(含),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146,526股(含本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不超过1%,其中,CHANG HSIAO-YUNG(张孝勇)先生拟减持不超过6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13%;刘静女士拟减持不超过3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07%;陈新益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0,20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36%;宁建平女士拟减持不超过9,58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34%;牛新平先生拟减持不超过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28%;许龙旭先生拟减持不超过9,85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35%;赵曦女士拟减持不超过16,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57%;杨小强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88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10%。
  截至2025年12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CHANG HSIAO-YUNG(张孝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2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89%;刘静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3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07%;陈新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10,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36%;宁建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9,5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34%;牛新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28%;许龙旭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9,85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35%;赵曦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16,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57%;杨小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2,8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10%。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况。
  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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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张孝勇原为股东姜谦的一致行动人之一,姜谦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并于2025年5月30日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八条之规定“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因此,姜谦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的6个月内仍需遵守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注2:“持股比例”计算的分母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281,163,930股,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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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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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持股比例”及“原计划减持比例”计算的分母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281,163,930股,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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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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