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下午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蔡邕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选举蔡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袁千惠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蔡邕 委员:袁千惠、张轩、唐志清、曹健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贺伊琦 委员:蔡邕、王建文、曹健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建文 委员:贺伊琦、曹健、蔡邕、唐志清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曹健 委员:王建文、蔡邕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轩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唐志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杨宇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苏蕊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简历 蔡邕,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学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世界史专业博士研究生。曾任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0861.HK)金融风险总监、资金总经理、金融服务副总裁,中国联通旗下联通凯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北京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蔡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轩,男,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华氏大药房连锁公司市场部部长,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公司外派董事、常务副总裁,华润集团所属上海天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华源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南京国药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药中金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九、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张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千惠,女,1998年出生,Wellesley College本科,主修社会学,辅修经济学,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任本公司子公司安康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及CEO,南京哈哈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以色列Natali Seculife Holdings Ltd董事长,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常务委员、南京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袁千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人。 唐志清,男,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衡阳市玄碧塘分理处主任,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万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副总经理,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助理总裁兼三胞新产业城市运营集团副总裁,本公司第九、十届董事会董事、首席财务官。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首席财务官。唐志清先生于2025年8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纪律处分的原因系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上述事项是在其上任前发生,其在任发现后便立即采取积极措施主动解除,未给上市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害。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唐志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建文,男,1974年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竞争政策与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商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民商法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公司法。1998年8月至2006年5月任教于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2006年5月至2016年5月任教于河海大学法学院,期间于2007年1月至2016年5月任副院长;2016年5月至2021年4月任教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期间于2016年5月至2021年3月任院长;2021年5月至今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目前担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苏省法学会互联网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先后兼任中共江苏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2017年至2023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2018年至2023年),江苏省政协法律顾问(2019年至今),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2020年至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2020年至今),南京市秦淮区委法律顾问(2017年至2023年)。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熟非凡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建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曹健,男,1963年出生,博士,教授。曾先后担任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研究生院院长、导师学院副院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人文学部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等职务。主要研究方向:公共管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等。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贺伊琦,女,1980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博士,南京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英国University of Exeter公派访问学者,江苏科教系统五一巾帼标兵。曾任大连世贸大厦有限公司主管会计,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会计系主任等职务。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贺伊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宇鑫,男,1995年出生,西澳大学University of Western Australia本科,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任职于杭州乾通易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经理,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规划部投资经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杨宇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苏蕊,女,1991年出生,英国帝国理工学院硕士。曾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并购部主管、资本规划部主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孙苏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25-037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 号南京中心23 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蔡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李远扬律师、黎达侨律师为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4人,公司副董事长袁千惠女士、董事生德伟先生、吴刚先生、钱静女士以及独立董事王德瑞先生、高凤勇先生、苏冰先生因公未能列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1人,公司监事林京先生、陈晓玲女士因公未能列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宇鑫先生列席会议;公司副总裁张雷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8、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提交至股东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会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远扬律师、黎达侨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新百)第十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董事。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于近日召开了南京新百第三十三届职代会主席团暨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经参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冯卓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本次经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冯卓明先生当选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职工董事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冯卓明,男,1969年出生,中欧商学院硕士。曾任江苏冶金设计院职工,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百货事业部总裁、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冯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