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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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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因执行本激励计划及/或双方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激励计划及/或《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相关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沟通解决,或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解解决。 若自争议或纠纷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或通过上述方式未能解决相关争议或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 (一)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 1、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变更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会审议决定,且不得包括下列情形: (1)导致提前归属的情形; (2)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派息等原因导致降低授予价格情形除外)。 3、公司应及时披露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1、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3、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或董事会决议公告。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激励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三)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 1、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2、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 当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时,由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3、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时,由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4、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或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当返还其已获授权益。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收益。若激励对象对上述事宜不负有责任且因返还权益而遭受损失的,激励对象可向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 (四)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任职的,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2)若激励对象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则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因为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违反公司反贪腐制度等廉洁规定、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应返还其因限制性股票归属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情节严重的,公司还可就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追偿。 2、激励对象离职 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性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激励对象进行追偿:违反了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任何其他类似协议;违反了居住国家的法律,导致刑事犯罪或其他影响履职的恶劣情况;从公司以外公司或个人处收取报酬,且未提前向公司披露等。 3、激励对象退休 激励对象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含退休后不在公司任职的、退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返聘到期不再续聘的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提供劳动服务到期的),遵守保密义务且未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发生本款所述情形后,激励对象无个人绩效考核的,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有个人绩效考核的,其个人绩效考核仍为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之一。 如果出现违反遵守保密义务或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或有外界传言有损害公司利益言行的或在公司竞争对手、同行业单位继续兼职等情况的,激励对象应返还其因限制性股票归属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情节严重的,公司还可就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追偿。 4、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 (1)当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且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其他归属条件仍然有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并应在其后每次办理归属时先行支付当期将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2)当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5、激励对象身故 (1)激励对象若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激励对象身故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继承人在继承前需向公司支付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并应在其后每次办理归属时先行支付当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2)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继承人以激励对象遗产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6、激励对象资格发生变化 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本激励计划未规定的其它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十二、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5年12月17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4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8.19股(假设公司授予日收盘价为2025年12月17日收盘价);授予价格为:14.60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6个月、28个月、40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65%、13.10%、12.57%(采用上证综指16个月、28个月、40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0.95%、1.05%、1.2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1.60%。(采用授予日前公司最近一年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首次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2025年12月17日首次授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75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5日 14点30分 (五)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科技园中创路333号公司三楼北C105 U型会议室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5日 至2026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七)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到达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6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科技园中创路333号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科技园中创路333号 邮编:215133 联系电话:0512-65795888 传真:0512-65795999 邮箱:sonavox_zq@chinasonavox.com 联系人:朱文元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价格由26.11元/股调整为25.66元/股;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3、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立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公司内部宣传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反馈记录。2023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发表了同意意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6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7、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12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8、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价格调整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6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公告》。 9、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10、2024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08.92万股,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1、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章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62,847,152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281,218.40元(含税)。2025年5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26.11-0.45=25.66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调整授予价格的计算方法及确定过程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价格由26.11元/股调整为25.66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价格由16.49元/股调整为16.04元/股;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形成了决议。 2、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3、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誉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公司内部宣传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反馈记录。2024年5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5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价格调整发表了同意意见,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6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章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62,847,152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281,218.40元(含税)。2025年5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6.49-0.45=16.04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调整授予价格的计算方法及确定过程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6.49元/股调整为16.04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万股,约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万股的2.0%。其中,首次授予291.5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万股的1.82%,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1.09%;预留28.5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万股的0.18%,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91%。 (3)授予价格:25.66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5.6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81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与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C,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3、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立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公司内部宣传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反馈记录。2023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发表了同意意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6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7、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12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8、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价格调整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6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9、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10、2024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08.92万股,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1、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 取消归属的数量及原因: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291.5万股,在归属时2人直接放弃归属3.6万股、2人因离职作废归属3万股后,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284.9万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总量为113.96万股(284.9*40%)。 3、在实际归属缴款时因10人未缴款而放弃5.04万股,最终归属数量为108.92万股。 4、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后结余170.94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10.8万股,归属价格为25.66元/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7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6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合计10.8万股。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归属10.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3年12月27日。 2、归属数量:10.8万股。 3、归属人数:6人。 4、授予价格:25.66元/股(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26.11元/股调整为25.6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6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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