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5-5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2025年7月15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华侨城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1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27)。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华侨城A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资本公司”)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侨城集团于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2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57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增持金额(不含交易费用)合计人民币50,174,174元。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9.76%变动至50.00%,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二、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