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秦铁路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治理文件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5-093
  大秦铁路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治理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下列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1.《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5.《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6.《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7.《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8.《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9.《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10.《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1.《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2.《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办法》;
  1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述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已于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25-091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注册资本:100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设立了党委、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并按照决策系统、监督反馈系统、执行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
  董事会负责保证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公司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负责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保证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审核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指导公司信用、市场、操作和合规等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报告,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水平,以确保公司从事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对公司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拟定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及授权额度报董事会决定等。审计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对经营管理层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及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程序,审查公司会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披露;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提议聘用、更换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等。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制定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负责组织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信贷委员会由公司副总经理、风险控制部、计划财务部和结算业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审议涉及公司信贷管理的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规定;审批额度授信及授信项下各类单笔信贷业务;审议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审议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方案以及申请核销的各类信贷资产;审议与信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投资委员会由公司副总经理、风险控制部、计划财务部和结算业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投资实施方案;审议公司拟投资的基金公司名单;审议公司年度投资方案执行情况报告;审议与投资业务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财务公司设置综合部(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计划财务部、同业业务部、投融资业务部、结算业务部、清算代理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和审计稽核部十个内部职能部门。
  综合部(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党委、公司董事会、公司经理层等治理主体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负责公司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信息、文电、会务、公章、值班、督查督办、保密、电子政务、治安消防、家具备品管理等工作。
  信息管理部主要负责拟订核心信息系统规划和相关制度,组织开展核心信息系统开发、维护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和终端的运维工作。
  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人事、劳资、社保工作、党的组织宣传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委和工会日常事务等。
  计划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存款准备金、价格及投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党委、工会经费的财务会计工作。配合审计检查等工作。
  同业业务部主要负责制订公司同业业务相关制度办法,办理同业业务,负责同业资产五级分类,开展承销债券,定期向银行间市场进行信息披露,组织提出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建议,开展资金市场研究分析,牵头组织公司科研课题研究等。
  投融资业务部主要负责开展信贷业务、中间业务、投资业务等金融业务及相关工作;负责票据平台业务管理、征信业务等相关工作。
  结算业务部主要负责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开展资金归集工作,管理成员单位内部账户,推进银企直联,监控结算资金支付。
  清算代理业务部主要负责拟定铁路行业境内联合运输和国际联运、对港铁路运输等跨境运输清算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相关清算规章制度;负责铁路运输收入清算平台的运营与管理;负责开展客货运输经营指标分析、清算单价测算等;负责铁路运输收入清算等相关系统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
  风险控制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公司风险控制体系,组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公司数据治理管理工作,承担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
  审计稽核部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管理等实施监督、评价和建议,负责内部审计、稽核等工作,负责落实监管评级、监管意见整改、专项治理等监管部门工作安排。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财务公司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结算管理、存款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各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结算管理
  财务公司为规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风险,保证结算业务的规范、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人民币结算业务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线上“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提交指令或线下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财务公司制定严格的对账机制,成员单位可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实现网上对账,或通过在信息系统中打印账户对账单进行线下对账。
  (2)存款管理
  财务公司为加强人民币存款管理、规范公司人民币存款业务,依据《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人民币存款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和存款支付凭证,有效防止诈骗活动;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用评级办法》《额度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应收账款保理管理办法》等多项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及配套的操作规程,全面涵盖了财务公司自营贷款、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等信贷业务,构成了全面的信贷业务制度体系。财务公司实行统一授信管理,严格审核成员单位授信申请,切实执行授信尽职调查和授信审批制度,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
  财务公司建立统一的授信操作规范,切实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授信业务经风险控制部审查,信贷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策通过、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放款。授信实施后,对各项影响偿债的因素进行持续监测分析,按期撰写书面贷后管理报告。
  3.会计核算控制
  财务公司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具体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和财务公司实际,制定了《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操作规范,对会计核算流程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分工明确、责任分离,严格执行岗位不相容的相关规定;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准则执行,并执行必要的复核程序,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财务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由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日常稽核或专项稽核。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已建立了功能完善、依法合规的管理信息系统。信贷、票据、资金交易、投资、财务管理、会计等业务均有相应业务操作系统支撑,系统设置符合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内控制度和业务制度的各项要求,能够对业务进行有效处理并能够及时依据相关制度更新信息系统。
  信息科技工作日常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已建立了相关的制度体系,明确了外包服务商对信息系统软硬件进行运维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系统授权、客户端开通、用户和网盾受理流程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公司的生产网络和互联网进行了物理隔离,严格控制互联互通。交换机、路由器等关键设备均为双机备份。
  6.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为加强投资业务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对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及操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投资业务流程规范,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分离。年度投资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须按原投资计划审批程序,报经财务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后执行。在投资业务实施过程中,按照严格控制、相互监督原则确定交易权限,进行合法操作,严禁越权违规操作。投资产品持有期间,投融资业务部持续跟踪投资产品相关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产品价值变动、发行人重大经营事项和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变化等,如有对公司投资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事项,投融资业务部按需出具分析报告。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截至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未发生过董事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过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 4,085,484,940元,贷款余额 0 元。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规定,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50亿元,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不超过9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及信贷头寸不足而延期支付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受到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5-092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胡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胡静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胡静女士任职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胡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简历
  胡静:1974年6月出生,女,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代理高级经济师。历任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工务段计划财务科科长,太原工务机械段计划财务科科长,太原工务段总会计师;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西铁路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25-090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贷款、结算、票据服务等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 交易限额
  ■
  备注: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业务包括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业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贷款、结算、票据服务等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财务公司隶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纳入公司与国铁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交易金额一并预计。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
  四、《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现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金融财务服务:
  1.存款服务;
  2.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
  4.票据服务;
  5.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服务原则
  1.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2.甲方已将乙方列为其重点支持客户,甲方承诺,任何时候其向乙方提供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
  (四)服务价格
  1.关于存贷款。
  (1)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同类存款利率。
  (2)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原则上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同类贷款利率。
  2.双方同意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3.除甲方现时为乙方提供的金融财务服务外,甲方亦在拓展开发其他被许可经营的金融财务服务。当条件具备时,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新的金融财务服务(以下简称“新服务”)。甲方在此向乙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提供新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2)应不高于甲方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
  (五)交易限额
  乙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与甲方金融财务服务交易的各项额度作出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该等限制。双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乙方在甲方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六)风险控制
  1.甲方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甲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接口的安全测试,达到人民银行要求财务公司安全等级标准,并全部采用CA安全证书认证模式,以保证乙方资金安全。
  2.甲方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半年度财务报表将于半年度结束日后45日内、年度财务报表将于年度结束日后90日内提供给乙方。
  (七)协议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安全有保证,定期存款收益率较高。财务公司作为铁路行业的金融窗口,以国铁集团为依托,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特点及优势,有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联董事陆勇先生、杨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25-088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6日
  至2026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出席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
  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四)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五)登记地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利荣、丁一
  联系电话:0351-2620620
  传真号码:0351-2620604
  电子邮箱:dqtl@daqintielu.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25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25-087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治理文件的公告》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二、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则,公司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三、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四、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2025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五、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该事项,同意提交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陆勇先生、杨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六、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该事项,同意提交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陆勇先生、杨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七、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四项制度的议案。为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议案八、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议案九、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议案十、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议案十三、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议案十四、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议案十五、关于聘任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聘任胡静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议案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1月6日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简历
  胡静:1974年6月出生,女,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代理高级经济师。历任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工务段计划财务科科长,太原工务机械段计划财务科科长,太原工务段总会计师;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西铁路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25-089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
  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铁路运输业务具有“全程全网”,多工种、多环节密切配合的行业特点,需要集中统一的调度指挥。日常运输工作中,公司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相互存在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运输服务、铁路相关服务、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关联交易。
  ● 公司参与国家铁路联合运输,执行行业统一清算政策。公司与国铁集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续签《框架协议》属于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鉴于铁路运输业务具有“全程全网”,多工种、多环节密切配合的行业特点,需要集中统一的调度指挥。日常运输工作中,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相互存在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运输服务、铁路相关服务、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与国铁集团于2022年12月28日签署并生效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与国铁集团续签《框架协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已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勇先生、杨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余九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
  3.国铁集团持有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原局集团公司”)100%的股权,太原局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48.96%的股份,国铁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且双方进行的是与日常经营有关的交易,按照拟续签的《框架协议》,公司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金额上限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太原局集团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2023年至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2025年预测金额数据为前次“框架协议”双方约定的综合服务费用上限金额。
  2023年、2024年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测总金额,预计2025年的实际发生金额亦不会超过预测总金额。
  2023年至2025年关联交易预测金额,是基于公司当时经营情况及宏观经济、能源需求、运输结构、行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受煤炭供需市场波动变化以及运输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三)2026年至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2026年至2028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分别为707.27亿元、719.00亿元、731.03亿元,较上年分别增加199.40亿元、11.73亿元和12.03亿元,增幅分别为39%、2%和2%。2026年至202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一是为取得相对较高的稳定收益,提高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上限。鉴于公司存放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性较高,且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同类存款利率,可取得相对较高的稳定收益。统筹考虑资金运营效率及资金收益等情况,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上限由每日不超过50亿元提升至每日不超过190亿元。
  二是综合考虑国内传统能源运输格局变化等因素。随着“十五五”期间煤炭消费总量达峰进入平台期,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有所下降、不确定性增加。基于长期发展的战略考量,公司相应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拓展非煤等大宗品类运输,非煤货物到达地多为公司管外,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间的联合运输增加,考虑到铁路行业价格清算规则和铁路运输进款市场化清算政策等因素,相应产生的路网清算服务收支均有所增加。
  三是统筹考虑客货运输业务发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25%左右”;国铁集团《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全国铁路网计划达到2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7万公里左右”。随着山西省加强与中部地区、沿黄省份联动发展,集大原高铁、雄忻高铁等“引流入晋”,将持续带动更多的旅客出行需求,为公司客运业务增量提供支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太原局集团公司相关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太原局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2号,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01,192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775152894J,法定代表人为陆勇,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关联方包括太原局集团公司控股的企业(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等)。
  太原局集团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
  ■
  2.公司与国铁集团相关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国铁集团是由中央管理的以铁路客货运输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资本人民币17,395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013477B,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法定代表人郭竹学。
  经国务院批准,国铁集团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其承担国家规定的铁路运输经营、建设和安全等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
  国铁集团包括所属的18个铁路局集团(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有限公司和3个专业运输公司(中铁集装箱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国铁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太原局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国铁集团、太原局集团公司均为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大,业务稳定,与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延续多年,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或困难。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家铁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将主要相互提供如下服务:
  (1)铁路运输服务: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运输服务(含路网服务);铁路基础设施及运输设备租赁、运用服务等。
  (2)铁路相关服务: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相关服务内容包括铁路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服务、机车车辆维修服务、铁路物资采购及销售、铁路后勤服务等。
  (3)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国铁集团有关的合资铁路公司委托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施服务、运输移动设备服务、运输安全服务等。
  (4)其他服务:双方相互为对方提供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财务等其他服务。
  (二)定价原则
  (1)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2)没有政府定价的,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国家铁路计费规则和标准确定;
  (3)如没有适用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目前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4)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行业清算规则外,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5)没有上述标准时,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6)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三)服务费用
  双方确认: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度综合服务费用金额上限分别为:2026年度金额上限总计为人民币7,072,748万元,2027年度金额上限总计为人民币7,190,024万元,2028年度金额上限总计为人民币 7,310,332万元。
  《框架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协议履行期间,在上述费用额度内,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类别、项目等预计和执行情况,将逐年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和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路运输业务具有“全程全网”,多工种、多环节密切配合的特点,需要集中统一的调度指挥。基于此,公司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相互存在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运输服务、铁路相关服务、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及其他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通过协议约定,执行行业统一的清算政策,按照实际发生的计费工作量和对应的清算单价相互进行结算。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