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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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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5-15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81,464,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13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5,705,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8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59,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5%。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59,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5%。其中: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59,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1“比例”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下同。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
  ■
  2.02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
  2.03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杰群、杨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全文见2025年12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5-15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希芬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为助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工作的有序推进,刘希芬女士请辞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刘希芬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职务。刘希芬女士的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希芬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希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刘希芬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日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何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何金先生简历
  何金,男, 1984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政工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职工董事。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综合文秘专责、人力资源部劳务管理专责、培训主办、主管;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与人力资源部招聘培训主办、主任助理,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中心)副主任、集团团委书记,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中心)副主任,组织人力部副部长;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何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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