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
|
|
|
|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溯计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天溯计量本次发行的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天溯计量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80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天溯计量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或登录网站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招商安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12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5年12月2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5年12月22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5年12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5年12月18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关于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场内限售的公告》的规定,本基金部分战略投资者配售份额将于2025年12月31日解除限售,本次场内解除限售份额合计110,933,400份。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 注: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应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自2025年4月3日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 注: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不涉及。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不涉及。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89,037,3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29.68%。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199,970,7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66.66%。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一)基础设施项目近期经营情况 本基金通过上海科汇智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为国定路1号楼、国定路3号楼和湾谷园B5号楼,可供出租面积合计59,838.04平方米。国定路1号楼投入运营时间为2003年,国定路3号楼投入运营时间为2011年,湾谷园B5号楼投入运营时间为2014年。基础设施资产均已成熟运营10年以上。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合计为人民币44,676,673.96元,基础设施资产出租率为75.09%,期末平均租金单价为3.13元/平方米/天(含税),期末平均剩余租期为701天,期末租金收缴率为91.72%。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资产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运营管理机构履职正常,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信息已经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二)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基金管理人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根据《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2025年度预测的可供分配金额为45,526,874.96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如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为3.20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45,526,874.96/(300,000,000*3.200)=4.74%。 2、如投资人在2025年12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当天收盘价2.904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 45,526,874.96 /(300,000,000*2.904)=5.23%。 需特别说明的是: 1、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 2、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予以假设,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 3、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六、其他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