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计划出资7.38亿元在昆山市千灯镇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泰鸿万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以下简称“苏州泰鸿”),并由苏州泰鸿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汽车车身及新能源电池结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7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包括土地、设备、模检夹具、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其中模检夹具投资约1.9亿元,项目投产后根据公司业务情况陆续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车身及新能源电池结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与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书》。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主体 乙方拟在昆山市千灯镇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泰鸿万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苏州泰鸿”)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负责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 2.项目投资金额 项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7亿元(包括土地、设备、模检夹具、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含税价计算)。苏州泰鸿万立注册资本3亿元。 3.项目投资内容 乙方将在千灯镇投资建设汽车车身和新能源电池结构件生产线项目,产品配套吉利集团、长城汽车、某北美头部新能源车企、海斯坦普、理想汽车、奇瑞、上汽集团等周边客户。 (二)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 4.项目供地 项目用地为国有工业用地,位于玉溪路北侧、中庄路西侧,地块面积约70亩(最终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苏州泰鸿万立将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 5.项目监管 项目实行跟踪监管制度,监管期为2026年1月1日始至2031年12月31日止,共计6年,前2年为开、竣工考核期,后4年为达产考核期。苏州泰鸿万立应根据有关规定签署《昆山市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6.供地标准 甲方应确保项目用地完成“六通一平”,即道路、供电、供水、雨污管网、燃气、通讯网络等接驳至项目用地红线一侧,场地自然平整。 (三)其他 7.在乙方或苏州泰鸿万立履行了相关申办手续的法定义务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或乙方控股子公司办理取得项目营运所需的全部批文及权证。 8.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或苏州泰鸿万立申请落实政府出台的涉及产业、科技、人才等各类扶持政策。 9.苏州泰鸿万立设立后,本协议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其继承。 本次对外投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