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分别于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杨运辉先生、高强先生和林庆涛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强先生工作调整,现委派赖晓楠先生接替高强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运辉先生、赖晓楠先生和林庆涛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诚信记录 赖晓楠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赖晓楠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