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太湖宏辉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太湖宏辉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湖宏辉”)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太湖宏辉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7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太湖宏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5%减少至34%,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比例变动的具体情况 ■ ■ 注:按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计算,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 1、《关于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