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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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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55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13:3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出席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月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5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于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于浩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浩先生简历
  于浩先生,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为中国中文信息学会监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NLU专委会副主任,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委员会顾问及中关村100企业家俱乐部理事。2021年11月至2023年8月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创新发展中心董事总经理;2023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创新发展中心董事总经理、前瞻技术研究院院长;2025年11月至今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创新发展中心董事总经理、前瞻技术研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5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30日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集团”)提出的书面申请,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联泓集团提议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董事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泓集团持有公司651,356,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77%,其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临时提案已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5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1)中列明的各项股东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将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29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合伙企业股东: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
  6、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8、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类别: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受托人应按照股东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会时出示身份证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正楷体),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2
  2、投票简称:联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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