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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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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5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并于2025年12月15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应到会8人,实到会8人,分别为姜少波先生、王出先生、杭宇女士、马军民先生、王相品先生、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本次会议以现场和视频方式进行,由公司董事长姜少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人民币(含税、差旅费),其中: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含税),聘期一年。
  本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认为:本次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登记机关备案等相关事宜。本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九、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十、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董事长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二、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进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姜少波先生、王出先生、杭宇女士、马军民先生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持有的两家子公司河北国源水务有限公司、新疆天合鄯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建材)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事宜以最终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控股股东天山建材签署本次担保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本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以网络及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5: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的规定时间。
  会议通知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5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5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内容均登载于2025年12月16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第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议案1、议案6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30日,每日10:00-13:00、15:00-17:00。
  (二)会议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0063)
  (三)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须在2025年12月30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0063,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投票代码:362205
  (二)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25年12月25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5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
  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物流下发的《关于推进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和公司章程修改完善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有关登记机关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登记机关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5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5年12月15日12:00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6人,实际参加6人,分别为沈海涛先生、帅利丽女士、张军旺先生、王荣女士、王勇先生、曲彦霞女士。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海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本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5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统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国统股份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国统股份与所有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中兴华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国统股份2025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人民币(含税、含差旅费),其中: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含税),聘期一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53名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7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6次。
  项目组主要成员周振、张晓磊、武晓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振、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
  周振,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张晓磊,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武晓景,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于200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本期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人民币(含税、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本期年度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人民币(含税、差旅费),其中: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含税),聘期一年。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5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现有经营范围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5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进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遵循公平对等原则,并结合控股股东要求,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统股份)拟以持有的两家子公司河北国源水务有限公司、新疆天合鄯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建材)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事宜以最终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为准。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少波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45,431,590.12元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
  经营范围:石灰岩开采、石膏开采(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建材行业投资;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机械设备、工业电器、电子产品、钢材、管道的销售;建材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房屋、机械设备、场地租赁。
  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天山建材持有公司股份56,139,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1%,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天山建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公司:河北国源水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新疆天合鄯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
  担保金额:约8.12亿元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质押权所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保全保险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担保期限:自双方签订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主债权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止。
  担保方式:国统股份将所持河北国源水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所持新疆天合鄯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9%的股权进行质押。两家子公司的财务情况具体如下:
  河北国源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元
  ■
  新疆天合鄯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元
  ■
  本次质押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等事项将以与质权人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维持与控股股东之间良好的关系,有助于公司持续获得必要支持,从而保障经营与战略实施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公平对等原则,以自身资产为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系正常商业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今年年初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天山建材借款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1,266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此类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天山建材发生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六、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控股股东天山建材签署本次担保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进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与资料核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以所持子公司股权为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系正常商业安排,契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公平对等原则,担保财产定价客观公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明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全体有表决权的委员一致同意本次事宜,认为:本次公司以所持子公司股权为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系正常商业安排,契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公平对等原则,担保财产定价客观公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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