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5-064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王立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张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肖志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附:个人简历 张民先生,1971年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设备动力处科长,公司生产经营调度中心科长、主任工程师(副处级),公司生产运营部主任工程师、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部长,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临2025-063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王立鑫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王秀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高文赞先生、杨立军先生、张锁庆先生和李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肖志广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其中,第1、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律师:李宏宇、丁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