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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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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5-09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受让方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将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芜湖信泽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信泽海”)、青海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三建”)的通知,芜湖信泽海、青海三建分别将所持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青海国投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6日,青海国投与芜湖信泽海、青海三建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芜湖信泽海将其持有公司14.63%的全部股份476,135,811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青海国投。青海三建将其持有公司3.07%的全部股份100,000,000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青海国投。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收到股东青海国投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受让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涉及的相关事宜。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
  注:若有尾差,则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青海国投持有公司10,413,11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32%;一致行动人青海欣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世置业”)持有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3.07%。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青海国投将持有公司586,548,921股股份,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8.02%;与一致行动人欣世置业合计持有公司686,548,9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1.09%;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青海国投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总股权比例,与转让前保持一致。
  本次股份转让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青海国投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股份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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