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完成公司股票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相关股票锁定期12个月至2025年12月13日。 目前,公司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已届满,存续期将于锁定期届满后6个月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安排 2024年12月13日,公司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完成了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05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0%。参加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人员共61名,购股资金来源于参与人员的合法薪酬。 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二、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当期标的股票的锁定期+6个月”。其中,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发布本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购买公告之日起计算;6个月为标的股票解锁后的归属期间。如提前完成归属及持股计划销户,则存续期提前届满。 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归属条件确定可归属股票额度,由持有人确认后,将本计划持有的全部股票及资金权益(如有)归属至持有人。 三、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一)变更 在本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由管理委员会拟定,须经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终止实施本计划: 1、本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资金权益已全部归属且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销户,则存续期提前届满,本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同步终止; 2、本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以及延长期届满的,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3、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本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