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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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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15:30以现场的方式召开。2025年12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为确保第五届董事会尽快投入工作,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及书面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方隽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方隽云先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召集人:方隽云先生(董事)
  委员:方隽云先生(董事)、徐杨先生(独立董事)、张君刚先生(董事)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徐杨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徐杨先生(独立董事)、方隽云先生(董事)、徐维东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董树荣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董树荣先生(独立董事)、徐维东先生(独立董事)、方骥柠女士(董事)
  4、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召集人:徐维东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徐维东先生(独立董事)、董树荣先生(独立董事)、方骥柠女士(董事)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或召集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或召集人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方隽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方隽云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永辉先生、邓水岩先生、张君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张永辉先生、邓水岩先生、张君刚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君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张君刚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琼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王琼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欧荣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江锦霞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方隽云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EMBA,经济师。历任中国包装进出口浙江公司部门经理、杭州轩星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1年4月起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此外,方隽云先生现兼任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百顺有限公司董事,洁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柘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方隽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30,217股,占公司总股本7.78%;方隽云先生通过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201,445,712股,占公司总股本46.75%;通过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6,89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1.60%。方隽云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方隽云先生合计控制公司56.13%的股份;方隽云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永辉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加入公司,历任载带事业部压孔车间主任、特品事业部总监,2020年1月起担任公司载带事业群副总经理。曾获得“湖州市青年岗位能手”、“湖州工匠”等称号,获得湖州知识产权局和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第六届湖州市突出发明人”称号。参与的“超小型片式元件用高精密封装材料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及装备”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参与的“一种压孔纸质载带的制作方法及其冲孔装置”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2020年9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10月19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张永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永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永辉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邓水岩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仙桃市支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10年1月起先后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9月6日起担任洁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19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8月18日起兼任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邓水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邓水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水岩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君刚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于2008年11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第四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中宙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主管等。2013年10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2月9日起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5年12月12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6月21日起兼任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6月26日起兼任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张君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还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君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君刚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琼女士: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嘉瑞福(浙江)家具有限公司会计,2005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出纳、会计财务部部长、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18年7月起担任公司共享财务服务中心总监。2019年12月9日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截止公告日,王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还通过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2万元出资,占出资总额的0.24%。王琼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琼女士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欧荣芳女士: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于2018年1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秘书。2010年4月进入浙江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行政助理、行政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洁美科技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4月起兼任证券事务助理,2019年12月9日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8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5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止公告日,欧荣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还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欧荣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欧荣芳女士作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江锦霞女士: 1987年月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于2009年入职公司,历任财务部会计、合并报表专员,2019年12月31日至2023年3月6日任公司财经管理中心共享财务部副总监,2023年3月7日起任公司内控与审计部副总监,2023年4月4日起代行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责,2025年12月12日起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江锦霞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江锦霞女士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江锦霞女士作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 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方隽云先生
  2、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方隽云先生
  3、非独立董事:张永辉先生、张君刚先生、方骥柠女士、潘春华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4、独立董事:徐维东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董树荣先生、徐杨先生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
  1、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召集人:方隽云先生(董事)
  委员:方隽云先生(董事)、徐杨先生(独立董事)、张君刚先生(董事)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徐杨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徐杨先生(独立董事)、方隽云先生(董事)、徐维东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董树荣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董树荣先生(独立董事)、徐维东先生(独立董事)、方骥柠女士(董事)
  4、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召集人:徐维东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徐维东先生(独立董事)、董树荣先生(独立董事)、方骥柠女士(董事)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或召集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或召集人资格。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方隽云先生
  2、副总经理:张永辉先生、邓水岩先生、张君刚先生
  3、董事会秘书:张君刚先生
  4、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王琼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欧荣芳女士
  6、审计部负责人:江锦霞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张君刚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欧荣芳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
  三、换届离任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睿先生、宋执环先生已连续任职六年,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张永辉先生,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章程》修订生效的同时,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潘春华女士、林海峰先生、王佳萍女士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潘春华女士、王佳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林海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股。前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离任董事、监事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妥善做好了工作交接并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在此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以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方隽云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EMBA,经济师。历任中国包装进出口浙江公司部门经理、杭州轩星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1年4月起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此外,方隽云先生现兼任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百顺有限公司董事,洁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柘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方隽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30,217股,占公司总股本7.78%;方隽云先生通过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201,445,712股,占公司总股本46.75%;通过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6,89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1.60%。方隽云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方隽云先生合计控制公司56.13%的股份;方隽云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君刚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于2008年11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第四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中宙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主管等。2013年10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2月9日起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5年12月12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6月21日起兼任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6月26日起兼任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张君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还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君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君刚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方骥柠女士:199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月起任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经理,2018年11月起担任安吉柘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2022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方骥柠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隽云先生之女,截止公告日,方骥柠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方骥柠女士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潘春华女士: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04 年 3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行政管理中心行政部部长、行政管理中心副总监,2022年12月8日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潘春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潘春华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春华女士作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徐维东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浙江大学求是青年学者、钱江计划C类人才;于2016年8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607417133)资格证书;2017年2月23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3年12月28日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编号:2313834878)。2022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起兼任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维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董树荣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微电子学院微纳集成所所长,杭州树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荣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洁美科技独立董事。于2016年8月16日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607417173)资格证书。
  董树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徐杨先生:1978年12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集成电路学院教授、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领军科技创新人才)、美国光学学会会士(Optica/OSA Fellow)、英国物理学会会士(FInstP)、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FRSC),英国工程技术学会会士(FIET)、IEEE NTC杰出讲座学者(IEEE NTC Distinguished Lecturer),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硅及先进半导体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成员, ZJU-UIUC Joint Institute兼聘教授, UCLA访问教授,剑桥大学丘吉尔访问学者,美国UIUC电子工程系博士和硕士,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学士。长期致力于硅基异质集成器件与智能AI芯片的前沿基础研究,在Nature Electronics, Nature Nanotechnology等期刊、IEDM和VLSI等会议上发表论文180余篇,出版Wiley专著1部,发明专利授权30余项, 受邀在Nature Photonics、Chemical Reviews发表评论和综述。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担任Photonics Research、IEEE T-ED、Sensors and Actuators A: Physical等期刊副主编。于2019年11月1日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编号:1910725460)。
  徐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永辉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加入公司,历任载带事业部压孔车间主任、特品事业部总监,2020年1月起担任公司载带事业群副总经理。曾获得“湖州市青年岗位能手”、“湖州工匠”等称号,获得湖州知识产权局和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第六届湖州市突出发明人”称号。参与的“超小型片式元件用高精密封装材料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及装备”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参与的“一种压孔纸质载带的制作方法及其冲孔装置”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2020年9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10月19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张永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永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永辉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邓水岩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仙桃市支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10年1月起先后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9月6日起担任洁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19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8月18日起兼任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邓水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邓水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水岩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琼女士: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嘉瑞福(浙江)家具有限公司会计,2005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出纳、会计财务部部长、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18年7月起担任公司共享财务服务中心总监。2019年12月9日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截止公告日,王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还通过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2万元出资,占出资总额的0.24%。王琼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琼女士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欧荣芳女士: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于2018年1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秘书。2010年4月进入浙江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行政助理、行政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洁美科技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4月起兼任证券事务助理,2019年12月9日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8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5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止公告日,欧荣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还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欧荣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欧荣芳女士作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江锦霞女士: 1987年月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于2009年入职公司,历任财务部会计、合并报表专员,2019年12月31日至2023年3月6日任公司财经管理中心共享财务部副总监,2023年3月7日起任公司内控与审计部副总监,2023年4月4日起代行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责,2025年12月12日起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江锦霞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江锦霞女士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江锦霞女士作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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