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10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现场会议主持人:方国富董事长。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其中方国富董事长、胡秋华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何彬独立董事、王振宙独立董事、胡仁昱独立董事现场出席;吴翔董事、韦斌董事、周士捷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其中方泽亮监事会主席、雍海英职工监事现场出席,张淑敏监事、王苏珍监事、吴小方职工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钱菁现场出席,副总经理孙曙光、财务总监盛献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对公司部分房产进行招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项《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行使,以及对《公司章程》条款的全面修订;原《公司章程》附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2.上述第4项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采购酒及其他消费类商品,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执行具体合同签订事宜。 关联股东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量合计为 143,012,614 股,在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所持股份数未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的票数通过。 3. 上述第5项议案《关于对公司部分房产进行招租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运用公开招租、协议招租等方式,对外整体出租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房产,年租金价格参考专业机构评估价,且每五年有一定幅度增长,租赁期限10年(含免租期)。本次招租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合规前提下综合考虑租赁市场情况具体实施招租事宜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 4. 上述第6项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俞新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群超、金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