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所出具的《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和《关于变更2025年度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张丽雯女士和张林福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均山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上述人员工作调整,为更好地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质控复核工作,致同所指派刘淑云女士和郭锐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钱华丽女士作为公司2025年年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情况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淑云女士,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锐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华丽女士,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淑云女士、郭锐先生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华丽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淑云女士、郭锐先生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华丽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