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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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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6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郎永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更换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7)。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8)。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69)。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68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贷款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一、贷款情况 公司为补充日常经营性资金,向金融机构以信用担保的方式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苏银行深圳科技支行 贷款金额:1,000万元; 贷款用途:日常经营、置换公司本部他行融资; 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不超过2.9%;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还款来源:后续以应收款项回款还款。 (二)华润银行江门分行 贷款金额:500万元; 贷款用途:日常经营; 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不超过3.6%;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还款来源:后续以应收款项回款还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本次贷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67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由于中兴财因个别审计业务的原因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影响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12日,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公楼一座9层910单元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71人,其中: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37,941.19万元 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8,633.07万元 2024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9,853.66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医药制造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4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115.1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中名国成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115.1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纪律处分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姚海新,2003年5月26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2023年9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所执业。具有22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2013年开始从事证券服务类审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会计师:邵光临,2025年3月20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2025年11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所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证券服务类审计业务,近三年审计过两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气大,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2年10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所执业。曾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IPO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多份,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名国成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海新、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光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气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5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约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人民币4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兴财,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财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中兴财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中兴财因个别审计业务的原因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影响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名国成有关资格证照、业务能力、独立性、人员数量、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相关信息,充分了解其执业情况,一致认可中名国成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中名国成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更换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名国成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69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新年 电话:0755-28339057 传真:0755-8993878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 邮编:518118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8”,投票简称为“华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5年12月2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所有提案表决指示如下: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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