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5-078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5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冬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通知请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080号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5-079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云视讯产业化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797.7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约占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11.46%,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云视讯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5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16.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011.38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588.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3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3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2020年3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华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四家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和“云视讯产业化项目”中部分内容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视(苏州)视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视科技”)。2020年12月,公司与睿视科技及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与工商银行、南京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对“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云视讯产业化项目”两个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对“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云视讯产业化项目”两个项目再次延期,同意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1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云视讯产业化项目”、“视频人工智能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拟结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前期已终止;“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327.42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云视讯产业化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的原因如下: 在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期间,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充分考虑资金结算及其他有效资源的综合利用。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获得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累计实现理财收益及利息和手续费净额约2,089.33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5-080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文钧、曹琦 联系电话:0512-68094995 传 真:0512-68094995 邮 箱:ir@kedacom.com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邮 编:21501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