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15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本次交易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1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会议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5年12月3日披露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以下简称“草案(上会稿)”)进行了修订,形成并披露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以下简称“草案(注册稿)”)。 相较于公司2025年12月3日披露的草案(上会稿),本次草案(注册稿)主要对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进行了补充更新。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