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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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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90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0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现实有10名董事,需要补选1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推荐陈奇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陈奇军先生的提名及任职资格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查,陈奇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经审查,陈奇军先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5-091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5-092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陈奇军先生简历:
  陈奇军,男,54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高级信用管理师。现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检委书记、首席风控合规官。
  陈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89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 号),公司向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共计发行 1,37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5,744,103.77 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9,255,896.2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25日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2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5年11月,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3年8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众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航公司”)、乌鲁木齐众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荣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5年5月26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众和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5年6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8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孙公司防城港中丝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在交通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上述银行就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5-092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1 点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2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12月2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真:0991-6689882
  联系人:刘建昊、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5-091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也会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氧化铝、铝套期保值业务
  1、从事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铝及合金制品、电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控股公司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预计于2026年上半年投产并实现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氧化铝、铝制品及合金产品、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
  氧化铝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一定压力;合金产品、铝制品等铝加工产品所需的部分铝相关原材料需从外部采购,但由于铝价波动较大,对公司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高纯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以铝价为基础进行定价,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投产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将对公司上述产品成本、销售价格以及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从而达到锁定相应经营利润的目的,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套期保值进行风险控制,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交易金额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大宗商品氧化铝、铝。2026年,公司预计买入氧化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36万吨;预计买入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10万吨;预计卖出氧化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240万吨;预计卖出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18万吨。
  公司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订单生产所需采购或销售的现货量。
  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根据测算,2026年度任一交易日保证金占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以上资金规模是按照最大保值数量及暂估的各品种价格一次性全部买入等测算所得的极端情况,实际操作过程中预计所需资金规模很难达到或长期保持在18.05亿元的极端值。
  公司相应的套保头寸持有时间与需要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原则上不超出相关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套期保值合同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时间相匹配。公司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42亿元。
  3、资金来源
  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银行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为氧化铝、铝。
  (2)交易工具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工具主要包括期货、期权及其组合等。
  (3)交易场所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场所只限于合法运营的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合法运营的大型券商、银行及大型风险管理子公司等及境外合法运营的伦敦金属交易所。
  5、交易期限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
  6、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大宗商品价格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等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7、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坚持只从事与现货经营相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从事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行为。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贷款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与合理调度。
  (3)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及时做好资金测算,并实时监控,避免发生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4)公司将重点关注套期保值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套期保值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已经设立套期保值管理小组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小组成员包括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下设专门的套期保值岗位和人员负责具体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和操作;并按照《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日常报告制度及风险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公司审计部按照公司要求对套保业务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6)公司已经设立了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发展,外汇收支额度持续稳定,为降低国际业务的汇率波动不确定性,结合业务资金需求,公司拟开展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或其他币种的外汇即/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互换业务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外汇即/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在委托日向银行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外汇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利率互换业务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分别以合同利率和参考利率计算规则确定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1、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铝土矿需要从国外进口,公司部分产品出口国外市场,且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报价和结算,人民币兑美元等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利润的影响逐渐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服务主业经营发展。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实际业务服务,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从事远期外汇业务的币种及数量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的需要,针对与国外客户实际签订的合同规模,公司2026年将根据外汇收支情况,开展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或其他币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互换业务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2026年度公司新增进出口合同收付汇规模、外币融资新增敞口预计不超过70,000万美元、2000万欧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未来12个月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0,000万美元、2000万欧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有效期
  本次远期外汇业务的有效期自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下一年度远期外汇业务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
  4、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
  公司在国际经济、贸易、金融活动中,会产生以外币计价的收付款项、资产或负债,汇率变动给公司带来汇率风险。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远期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6、业务管理机构及操作流程
  公司董事会授权远期外汇业务由公司经营层统一决策,具体实施操作由财务部门进行。具体流程是:业务单位上报外汇收付计划,包括币种、时间和金额等,上报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业务单位计划制定远期外汇业务方案,报公司审批;公司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负责远期外汇业务的具体操作,逐笔登记台账,定期向公司报告外汇业务的执行情况。
  7、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制度》,从决策程序、风险评估、岗位设置、交易记录、审计监督等方面对外汇业务进行控制,防范风险,主要如下:
  (1)公司开展外汇业务及金融衍生品业务,必须以规避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为前提,以减少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产的安全为目的,最大程度减少外汇负债,最优的成本锁定原则,以公司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不得以投机为目的进行投机交易。
  (2)公司在开展即/远期外汇业务时,应当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远期外汇业务的风险限额和相关交易参数,并就交易的品种、策略、执行、报告及风险控制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有权部门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3)公司办理远期外汇交易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即业务人员根据公司内控程序和操作细则规定的权限,按照部门负责人下达的交易指令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越权审批或未经授权操作。
  (4)财务部门应当结合对远期外汇交易风险的评估,制定交易控制措施,包括交易头寸建立后,面对不同情况的应对措施等;从事交易记录的人员,应当及时从金融机构处取得业务交易的原始单据,并做好原始记录;对开设的远期外汇交易账户应当严格管理,每个交易日后由业务人员对持有的头寸进行分析,并对资金往来进行核对;明确即/远期外汇交易和风险敞口限额,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方案中的审批制度。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法律部门负责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相关业务记录和风险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6)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上述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有效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相关制度规范、业务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措施齐备到位。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场价格和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利润水平。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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