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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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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41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临时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窦昕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3人,代表股份467,343,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14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9人,代表股份38,838,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28,504,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34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819人,代表股份38,838,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5,43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5%;反对1,4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6%;弃权424,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9%。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929,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45%;反对1,4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5%;弃权424,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1%。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5,335,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4%;反对1,5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2%;弃权497,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830,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06%;反对1,5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94%;弃权497,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并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同意459,367,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35%;反对7,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7%;弃权429,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86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55%;反对7,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99%;弃权429,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6%。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3.02.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同意459,330,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56%;反对7,5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1%;弃权468,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826,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702%;反对7,5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27%;弃权468,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1%。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3.03.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25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90%;反对7,5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8%;弃权519,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748,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12%;反对7,5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904%;弃权519,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4%。
  3.04.审议并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305,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1%;反对7,5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5%;弃权511,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800,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051%;反对7,5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92%;弃权511,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8%。
  3.05.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3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90%;反对7,5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3%;弃权461,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79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911%;反对7,5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216%;弃权461,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3%。
  3.06.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311,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13%;反对7,5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03%;弃权460,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4%。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806,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190%;反对7,5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966%;弃权460,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4%。
  3.07.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197,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70%;反对7,6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3%;弃权50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692,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267%;反对7,6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60%;弃权50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3%。
  3.08.审议并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65,129,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63%;反对1,7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7%;弃权509,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624,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05%;反对1,7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79%;弃权509,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43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期限。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窦昕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张瑛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担任的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选举职工董事王遥初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此次选举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仇国勋先生、杨博乐先生、王遥初女士,其中仇国勋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42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张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张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张瑛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瑛女士辞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履行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06股,张瑛女士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张瑛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瑛女士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稳定经营及规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有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大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选举王遥初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遥初女士符合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王遥初女士当选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选举结果》。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职工董事王遥初女士简历
  王遥初女士,中国国籍,1995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2018年7月至2020年10月在迦达高级时装有限公司任品牌顾问;2020年11月至2025年11月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任业务助理;2025年11月起担任公司业务助理;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分别担任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遥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遥初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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