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相关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同步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 上述拟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8、9、18、20、22、23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