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公司章程》的上述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在《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变化情况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及新增,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共计10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