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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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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5-059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旭 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玉清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至2021年期间及202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建利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致同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4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9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关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同时,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不高于上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十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5-06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82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审议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审议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北京计算机应用和仿真技术研究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〇六所。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308室;4、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一2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以2025年12月26日下午17点钟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142信箱41分箱,邮政编码:100854 2、联系人姓名:雷明君 联系电话:010-88525777,传真:010-68389555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5-06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4月29日,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3,500,000股,减持后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9,449,4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42%。2024年12月11日,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3,440,000股进行了质押(以下简称:“前次质押”),累计质押数量为3,44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8.72%,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342%。本次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将其前次质押的3,440,000股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本次延期回购不涉及新增股份质押,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44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8.72%,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342%。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获悉,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将其前次质押的3,440,000股本公司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回购基本情况 ■ 2.本次被质押延期回购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本次所质押延期回购的股份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8.72%,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5-05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12日,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召开十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款项开展了专项集中清理活动,并予以核销。 本次申请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包含债务人被依法宣告撤销、破产,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依据法院裁判文书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核销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2月12日下午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关联董事肖海潮、刘大军、邱旭阳、陈广才、原诚、王兴盛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市值管理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发生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十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更好的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不会造成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包括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及房屋租赁相关交易总额不超过5.3亿元;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贷款发生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表1 2025年度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执行情况 ■ 注1:上表中在财务公司存贷款“预计金额”为“日均存款最高存款余额”、“预计贷款最高发生额”;“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2025年11月末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贷款发生额。(同下表)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度,公司(包括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房屋租赁等关联事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3亿元;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贷款发生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表2 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1.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 法定代表人:陈锡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87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243K;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型导弹武器系统、航天产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计量器具、汽车及零配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工程承包;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仓储;住宿、餐饮、娱乐(限分支机构);销售纺织品、家具、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除外)、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 2.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B座6层、12层; 法定代表人:王文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438,489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40%,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32%,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持股12.08%,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持股12.08%。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成员单位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工程分包、软件评测服务等 公司高端医疗装备产业是以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和销售、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手术室洁净工程为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拥有较高的研发水平和生产能力,为保证公司医疗器械产品的稳定性及医疗工程的高质量交付,公司将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部分单位发生元器件采购及委托加工业务。公司军工电子产业的市场客户对产品配套的稳定性有较高要求,公司需要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部分单位发生外协、外购业务。公司公共安全产业涵盖多个分系统,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公司主要从事系统顶层的总体设计与实施,各分、子系统和相关设备主要通过协作与配套方式进行。公司将依托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专业分工特点和系统配套优势,通过市场化的综合比较,选择部分定制研发能力强、产品质量有保障、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作为分系统配套单位。 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二)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高端医疗装备产业包括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分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航天长峰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医科)。公司以医疗器械产品、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手术室洁净工程为一体的医疗器械供应方,为用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医疗分公司借助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协同优势,拓展系统内业务市场渠道。公司军工电子产业包括全资子公司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朝阳电源)、控股子公司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柏克)和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威)。公司主要是凭借自身研发和产品优势承担了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红外热成像组合、电源组合、电源系统等产品的研制和生产任务。公司公共安全产业板块包括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技),主要从事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及核心软件平台研发等业务。长峰科技借助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协同优势、市场影响及相关单位的业务渠道和销售网络,加快拓展边海防、公安政法、信创、应急、大型活动安保等公共安全领域项目建设的市场份额。 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三)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及相关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长峰科技、长峰医科目前日常性生产、经营、办公所需的工作场地系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租赁而来,由此相关的房屋租赁、物业、食堂供餐、水电供暖等相关服务费用均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提供,能够避免因市场波动带来的部分风险。 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四)与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合作业务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服务等,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进行的结算服务不收取结算服务费用,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其银行账户结算产生的结算服务费用(例如跨行汇划手续费等)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行承担。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利用关联人的销售网络和市场影响力,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扩大了业务市场占有率,缩短了产品配套时间,减小了分、子系统配套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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