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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5-100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1日以短信与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泽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泰基石”)发出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名姜宏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领泰基石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领泰基石持有公司9.05%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姜宏青女士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姜宏青女士当选后将接任郭澳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5-101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郭澳先生的辞职报告,鉴于郭澳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年限已满6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郭澳先生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对郭澳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郭澳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姜宏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姜宏青女士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姜宏青女士当选后将接任郭澳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宏青: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5年8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1985年7月至1993年9月,任安徽财贸学院会计系教师;1993年10月至2025年10月,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师。2019年4月至2024年10月,曾任科创板上市公司恒誉环保(688309)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沪主板上市公司元利科技(603217)独立董事;2023 年11月至今任创业板上市公司泰和科技(300801)独立董事。
  姜宏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姜宏青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姜宏青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5-102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3 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8)。
  2025年12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一一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泰基石”)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提交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领泰基石持有公司9.05%的股份。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66号航天科技广场B座2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1.00-4.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上述议案5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议案1.00、议案3.00及议案5.00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00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3.00需逐项表决。议案2.00及4.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66号航天科技广场B座22楼。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12月22日9:30-11:30和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应在2025年12月22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电子邮箱:ir@shannonxsemi.com
  邮政编码:518000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66号航天科技广场B座22楼。
  5、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475”,投票简称为“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具体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委托人请在非累计投票提案等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姜宏青作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2025年12月12日
  候选人(签署):姜宏青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就提名姜宏青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个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2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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