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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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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27 证券简称:恒坤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公司主要业务和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易荣坤、肖楠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预计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3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额度内执行相关事宜。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表2025年1-11月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2:上表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表2025年1-11月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2:上表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 2、厦门东方神箭科技有限公司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直接持有上海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11.11%的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楠在上海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荣坤通过福建恒坤投资有限公司对厦门东方神箭科技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次交易为日常持续性的关联交易,风险可控,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前述关联方均能够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房屋租赁及代收水电费等。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运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27 证券简称:恒坤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1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黄兴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具体为取消监事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对2026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额度的预计审慎合理,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的设定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黄兴孪、邹友思、苏小榕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27 证券简称:恒坤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人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0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6,739.794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99元,募集资金总额101,029.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56.0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173.4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13日出具的《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0Z0007号)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投资方式 1、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最高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信托产品、银行委托贷款、信托委托贷款等。 3、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同时授权公司的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将选择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专项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27 证券简称:恒坤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并新订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及《关于配套修订公司部分治理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0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39.794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192.166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4,931.96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8,192.1660万股”变更为“44,931.96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及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公司拟对上市后适用的《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之《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修订及新订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新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12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及新订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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