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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志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共计归属292,950股,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305,25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20,598,200.00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基于上述事项,并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周二)下午15:00 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
  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9:30一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 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3
  联系电话:0755-26658506
  电子邮箱:ir@bluetrum.com
  联系人:刘懿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共计归属292,950股,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305,25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20,598,2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的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梳理并修订相关条款。
  鉴于本次修订包括对《公司章程》相关章节序号、条款序号、标点符号、数字大小写的调整,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表述及相关章节,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上述修改内容不再逐项列示,其他重要修订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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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修订和制定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和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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