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英伟、韩勤亮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杨路、宋万良、尹天长、魏伟、王志、陆继刚、张亚男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收购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解决历史遗留的同业竞争,拓展研发基地、提高研发效能,同意收购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因本次交易涉及延续的向关联方借款、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等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及避免同业竞争,充分利用关联方在集中采购、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优势,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约为2.76亿元。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1,844.03万元的交易对价收购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间接持有的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新能源”或“目标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的同业竞争,有助于拓展研发基地、提高研发效率和公司研发竞争力。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对价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0%;公司十二月内累计购买资产涉及的金额(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4%。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本次交易涉及延续的向关联方借款、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等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旭阳控股将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五区21号楼五层502号
  4.法定代表人:张英伟
  5.注册资本:10亿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7MQG89XW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旭阳控股持股100%。
  (二)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除此外,其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公开资料查询,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2MA7H3MWY3X
  3.注册资本:6,500万元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王清风
  6.成立日期:2022年1月20日
  7.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镇石相村西
  8.主营业务: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
  9.股东情况:旭阳控股通过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经营情况
  为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无对外部第三方的负极材料研发及销售业务,作为研发中心,其收入仅为与公司的少量负极材料委托研发收入。
  (四)目标公司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后,邢台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3,615.75万元。详细情况见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五)目标公司其他说明
  1. 目标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目标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交易完成后存续的关联交易
  邢台新能源于2025年6月份与关联方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借款额度为10,000万元的借款协议,借款期限2年,借款利率为5.65%,本次交易完成后,该借款协议将继续执行。
  3.接受关联方担保
  邢台新能源于2025年3月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提供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后,该融资合同和担保合同将继续执行。
  4.关联方资金往来清理
  截至2025年10月31日,邢台新能源审计报告中列示与平顶山旭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已收回,与内蒙古恒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旭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旭阳工程有限公司的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将于本次交易提交股东会前完成收回。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定价
  依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5]1096号),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最终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44.03万元。
  (三)支付方式
  交割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豁免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受让方应完成目标股权全部转让价款的支付。
  除非取得受让方书面豁免,本次转让以下列交割先决条件(“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条件:
  (1)本协议已经根据协议约定生效,见下述(六)款;
  (2)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己经按照《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各方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各方有效内部决策审议通过;
  (3)转让方已经向受让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目标公司全部信息且受让方已经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法律和财务尽职调查并对结果满意;
  (4)转让方和目标公司在本协议中的每一项声明和保证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目标公司和转让方在交割日前遵守本协议约定,未出现违约情形;
  (5)未发生任何已经或可能会对本次股权转让或目标公司的合法存续、生产管理、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或其他重要方面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或情形。
  (四)交割
  在交割先决条件满足后且受让方根据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目标股权转移至受让方名下,并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间目标公司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目标公司股东享有;过渡期间内目标公司出现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由甲方承担。
  (六)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并签订书面的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五、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邢台新能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债权债务承担主体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
  3.本次交易有助于控股股东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完成后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将保持独立和分开。
  4.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5.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股权交割完成后,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目标公司章程,由公司委派一名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邢台新能源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原股东委派一名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目标公司监事,履行监督职责变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在北京电化学分析中心研发基础上,扩大负极材料研发基地;同时,正负极联合研发,有利于提高研发效能;有助于公司新型负极材料研发向上游拓展,增加协同性,提高公司研发的整体竞争力。
  收购目标公司51%股权,原股东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仍保留49%股权,有利于提高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协同性,并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本次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旭阳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8,082万元,其中借款本息合计38,129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位。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4.《审计报告》。
  5.《资产评估报告》。
  6.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及避免同业竞争,预计将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2.76亿元。公司2025年度1-11月份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约2.02亿元(未经审计)。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共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本次额度预计事项决议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止,期间内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公司合同的条款规定。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旭阳控股将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接受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工程建设、设计、咨询、监理等服务,向旭阳科技有限公司租赁设备,向商都旭阳智慧物业有限公司、定州市旭阳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采购劳保物资,接受旭阳智慧物业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交易金额均不足300万元,金额较小,统一以母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合并口径披露。向旭阳营销有限公司承租实验用房、向旭阳化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租办公用房(含物业服务)、向邢台旭阳煤化工采购原料沥青的交易金额均不足300万元,金额较小,统一以母公司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并口径披露。以上表格所列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5年1-11月份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接受旭阳智慧物业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金额较小,统一以母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合并口径披露。向旭阳营销有限公司承租实验用房、向旭阳化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租办公用房(含物业服务),金额较小,统一以母公司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并口径披露。以上表格所列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雪岗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7.08亿元,净资产47.41亿元,收入47.61亿元,净利润1.62亿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4号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旭阳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旭阳控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旭阳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内蒙古恒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8,7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靖杰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石墨化、增碳剂及石墨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石油焦、煅后石油焦经营。
  住所:商都县七台镇工业园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1,318.40万元,净资产40,288.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9,154.40万元,净利润-1,448.2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通过其子公司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3.履约能力分析
  内蒙古恒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亿港币
  主营业务:焦炭、焦化产品、精细化工产品和氢能产品生产、供应及服务
  法定代表人:杨雪岗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旭阳大厦1号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98.41亿元,净资产158.7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75.43亿元,净利润0.98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雪岗控制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北京旭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信息化软件及服务、自动化、智能化提升。
  法定代表人:郗维宝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2号楼22层22E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7,754.95万元,净资产3,958.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06.37万元,净利润596.3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的子公司旭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1.05%。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旭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二)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
  参照常规商业惯例签订具体交易,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及付款。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将由管理层依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协议自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完毕且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可避免发生同业竞争,更有利于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可充分利用关联方在集中采购、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优势并避免同业竞争,交易定价按市场规则、行业标准确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3、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以上信函和传真请在2025年12月25日17:00前送达公司资本市场部。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市场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04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政编码:10007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722821,联系传真:010-63722131
  电子邮箱:bhny_2018@126.com,联系人:侯旭志、刘畅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计下午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情况
  ■
  备注: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5;投票简称:滨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