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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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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和新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至第9项、第26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在本次股东会中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上述议案1.00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 - 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以收到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初宏洲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7
  2、投票简称:同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月 日
  附件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或单位)持有同兴科技(003027)股票,现登记参加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职工董事选任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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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表序号第1至8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曙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重要内容修订情况
  1.不设置监事会的情况
  公司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会未通过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3.《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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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经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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