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122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 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业务操作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近年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期权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和行业竞争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在2026年度任意时点占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多晶硅、碳酸锂、铜、铝、锡、白银等商品品种。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外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及管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出口业务和海外电站项目开发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且外币贷款等交易日益频繁。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2025年底的外汇风险敞口、2026年出口销售、外汇业务预测,2026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占用的银行授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0.8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不涉及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银行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及管理,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一致,基于现货的套期保值风险限制在合理的期现价差内。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有可能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期权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区间进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3)政策风险:如期货、期权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业务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2)公司合理设置完善的期货、期权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3)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商品期货、期权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 (4)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的市场风险。 (2)市场风险:因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远期、掉期、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作为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来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和出口收入等。 (2)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规模,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提升保值效果。 (4)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5)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提高应对生产所需原材料价格、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的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已就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123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合光能”)本次预计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本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主要为涉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关联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0,770.00万元,关联董事高纪凡、高海纯、高纪庆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因2025年年报尚未披露,同类业务占比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数据。 2、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常州君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常州君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②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③法定代表人:吴伟峰 ④注册资本:8,288.8886万元 ⑤成立日期: 2001-12-04 ⑥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兴塘路12号 ⑦主要办公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兴塘路12号 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涂装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装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吴伟峰 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2.江苏有则创投集团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江苏有则创投集团有限公司 ②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③法定代表人:吴伟忠 ④注册资本:4,000万元 ⑤成立日期:2005年9月6日 ⑥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6层 ⑦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9号 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吴伟忠 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3.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②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③法定代表人:高海纯 ④注册资本:6,250万元 ⑤成立日期:2014年1月9日 ⑥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9层 ⑦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西区 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高纪凡 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4.江苏天合元氢科技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江苏天合元氢科技有限公司 ②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③法定代表人:段顺伟 ④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⑤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5日 ⑥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9号 ⑦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西区 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环保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天合星元(上海)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常州君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君合科技”) 君合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配偶之兄吴伟峰控制的公司,其持股71%且担任君合科技的董事长、总经理。 2.江苏有则创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有则创投”) 有则创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配偶之弟吴伟忠先生控制的公司,其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 3.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合星元”) 天合星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控制的公司,其持股44%,其配偶吴春艳女士持股36%,其女儿高海纯女士担任执行董事。 4.江苏天合元氢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合元氢”) 天合元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之配偶吴春艳女士控制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公司将就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与产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及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符合商业惯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的额度,无需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天合光能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121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自然人股东签字,企业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12月26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西区行政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2、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西区行政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3001 邮箱:IR@trinasolar.com 电话:0519-81588826 联系人:陆芸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