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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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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胡凤祥先生、崔兴品先生、邓蓉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胡凤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崔兴品先生、邓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江中”)提名白晓松先生、江春林先生、李国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金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增补独立董事事项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前提。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邓蓉女士此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辞任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人数。因此,在公司改选出的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任前,邓蓉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邓蓉女士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崔兴品先生此前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辞任将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人数。因此,在公司改选出的新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任前,崔兴品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崔兴品先生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兴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胡凤祥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申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胡凤祥先生已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凤祥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持有公司股票183,000股,胡凤祥先生辞职后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胡凤祥先生、崔兴品先生、邓蓉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胡凤祥先生、崔兴品先生、邓蓉女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增补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华润江中提名白晓松先生、江春林先生、李国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金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增补独立董事事项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前提。
  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白晓松先生: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抚顺石油学院石油化工系石油加工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及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华润石化油站公司副总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业务总监,沈阳华润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人力及发展总监,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白晓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白晓松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江春林先生: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长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江春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国峰先生: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省交通厅直属机关党委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副书记(正科级)、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团委书记;江西省交通干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党办)主任,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李国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金本先生: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民建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管理学硕士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现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经理;横店集团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浙大网新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万年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恒大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金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招贤1路江中药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备注:1、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2、议案8表决结果的生效以议案1获表决通过为前提。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60)、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61)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2、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7、8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七)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9:00-11:30,13:30-17:00。
  (四)登记方式:到公司投资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五)登记地点:公司投资证券部。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登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江中药业投资证券部
  邮编:330096
  联系人:游女士
  电话:0791-88169323
  传真:0791-88164004
  邮箱:jzyy@crjz.com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公司全称: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华润江中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情况
  1、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概况
  公司拟将中文名称“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英文名称由“JIANGZHONG PHARMACEUTICAL CO.,LTD” 变更为 “China Resources Jiangzhong Pharmaceutical Co.,Ltd”。
  公司名称完成变更后,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江中药业”变更为“华润江中”,证券代码仍然为“600750”。
  2、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理由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有助于强化与华润的品牌协同认知,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辨识度和市场影响力;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审议通过后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公司名称完成变更后,公司相关制度中的公司名称相应修改。
  本次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尚需在公司名称变更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
  二、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自2024年2月5日-2025年10月30日,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公司先后5次进行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工作,公司总股本由629,444,958股变更为634,953,289股,注册资本由629,444,958元变为634,953,289元。具体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不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相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867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2月5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629,444,958股变为629,334,091股,注册资本由629,444,958元变为629,334,091元。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不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相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5,334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6月20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629,334,091股变为629,128,757股,注册资本由629,334,091元变为629,128,757元。
  (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退休、4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相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1,133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629,128,757股变为629,017,624股,注册资本由629,128,757元变为629,017,624元。
  (四)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不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相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9,602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629,017,624股变为628,868,022股,注册资本由629,017,624元变为628,868,022元。
  (五)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工作,授予数量为612.8万股,公司总股本由628,868,022股变为634,996,022股,注册资本由628,868,022元变为634,996,022元。
  (六)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8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相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733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0月30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634,996,022股变为634,953,289股,注册资本由634,996,022元变为634,953,289元。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
  三、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同步进行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对周娇女士、王定海先生、罗玲女士在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增加董事会席位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9名调整为11名,其中独立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新增独立董事1人),非独立董事由6名增加至7名(新增职工代表董事1名)。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
  五、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修订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
  六、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下列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
  ■
  上述第1-6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1-3项制度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修订、制定的部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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