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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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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变更《公司章程》需办理变更登记,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6.1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2 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3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4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5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6 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7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8 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9 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30日14:5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五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三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变更《公司章程》需办理变更登记,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
  2、上述提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2025年12月26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36200。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参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金鑫
  电话:0437-3166501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5、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授权委托书
  3、参加会议回执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01”,投票简称为“利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非累积投票制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写“√”,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写“√”,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写“√”。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5年12月2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可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回执接收日期和接收地址详见本公告中“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4项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变更《公司章程》需办理变更登记,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本次修订涉及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
  上述序号1至5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详见附件。除附件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部分条款稍作调整,不涉及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未在附件表格中对比列示。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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