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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情况下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集团化管理优势,加强母、子公司间业务协同,会议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组建企业集团,本次组建的企业集团是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与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成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组建企业集团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证照等各类涉及变更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会议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与总经理签订《2025年经营业绩责任书》,授权董事长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订《2025年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郭政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会议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各高级管理人员2025-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与总经理签订《岗位聘任协议》《2025-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授权董事长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订《岗位聘任协议》《2025-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郭政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30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4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26日17:30),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号、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12层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魏宁希、林榕燕
  联系电话:0591一87868796
  传 真:0591一87865515
  邮 箱:zmzqb@zmny600163.com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3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集团设立情况
  公司具备成立企业集团的条件,本次组建的企业集团是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与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成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设立如下:
  (一)企业集团名称:中闽能源集团(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本次组建的中闽能源集团是由母公司与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同组建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集团的企业成员无需增加其注册资本。
  (三)本次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组建企业集团,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股票代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均不作变更。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组建企业集团的要求,公司拟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三、组建企业集团对公司的影响
  为充分发挥集团化管理优势,加强母、子公司间业务协同,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组建企业集团。组建企业集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不会改变企业集团成员公司原有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组建企业集团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证照等各类涉及变更的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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