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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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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9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4、会议由代行董事长张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及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废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2010年4月)》。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修订后的上述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后名称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同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同步废止《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0年2月)》《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0年4月)》《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管理制度(2010年4月)》《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10年4月)》《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010年4月)》《内部控制制度(2010年4月)》《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10年4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10年4月)》《内部审计制度(2013年3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修订及制定的上述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树林先生、廉奇志先生回避表决)。
  5、审议《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张莉女士、刘树林先生、马学红女士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9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4日,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3、提案1.01、1.02、1.0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3.00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提案3.00、4.00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12月26日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敏、邓慧颖
  电话/传真:0736-7320908
  电子邮箱:ir@jfzhiyao.com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9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在2026年度与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集团”)及其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中诚”)、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港”)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销售药品和产品;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向关联人采购污水处理服务;向关联人采购劳务等事项,以上关联交易合计预计总额度为20,400.00万元。在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关联双方或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同一控制下各关联方内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919.40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树林先生、廉奇志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四)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说明
  1、向石药中诚销售药品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积极拓展市场,针对部分产品实施了降价策略,受此影响,向石药中诚提供的药品推广及配送服务所产生的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原预计总额,公司向石药中诚的药品销售业务目前仍在继续推进中。
  2、向大连金港销售产品的说明
  景峰医药子公司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起正式复工复产,随后向大连金港销售榄香烯(I)产品,后续将持续销售,逐步实现预期销售金额。
  综上所述,虽然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达预计金额,但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中山东路896号
  法定代表人:蔡东晨
  注册资本:52,13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23604446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8年3月31日
  营业期限:1998年3月3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黄金珠宝饰品销售;化学药品及中间体生物药品、医药制剂、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保健品、药用包装材料销售,销售中试产品;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工厂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药技术开发、研制医药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制药技术咨询及转让;医药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卓择有限公司持有石药集团100%股权,出资额为52,136万元。石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蔡东晨先生。
  石药集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亿元
  ■
  与本公司关系:石药集团为公司重整事项的重整投资人。同时,公司董事及总裁刘树林先生、公司董事廉奇志先生于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曾任石药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前述情形,公司认定石药集团为公司关联方,石药中诚、大连金港为石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石药中诚、大连金港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石药集团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石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刘丰丰
  注册资本:29,660.47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663671008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7年6月12日
  营业期限:2007年6月12日至2037年6月11日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化工辅料(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的批发,计生用品、日用百货、保健用品、日用消杀用品(灭鼠剂除外)、日化用品、化妆品、空气净化器、活性炭、家用电器、教学模具、教学仪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医药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搬倒装卸,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营销策划;玻璃仪器、仪器仪表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制冷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氧气、办公家具、铅板的销售,计算机软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兽药及兽药原料药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石药集团持有石药中诚100%股权,出资额为29,660.475万元。石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蔡东晨先生。
  石药中诚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石药中诚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石药中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604825871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承恩街8号
  注册资本:88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盖来兵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房屋租赁(限自有房屋);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常德景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大连金港100%股权,常德景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石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蔡东晨先生。
  大连金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大连金港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大连金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石药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向关联人销售药品、产品;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向关联人采购污水处理服务;向关联人采购劳务等日常经营相关交易事项,预计2026年度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400.00万元。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向关联人销售药品和产品、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向关联人采购污水处理服务和向关联人采购劳务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定后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石药集团及其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子公司)在本次额度预计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具有交易的必要性。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受市场波动需求、业务发展需要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9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及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或监事职责统筹整合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内部制度中与监事会或监事相关的规定将予以废止。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二、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制定和废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制定和废止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制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为1-5的制度修订及序号为36的制度废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订后或制定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制度全文,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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