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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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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89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2月11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B2栋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全体董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HUI WANG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并制定部分新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
  其中,《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对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均为: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HUI WANG、王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3)。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91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实际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此前已新增设立ESG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同时拟在董事长办公室下新增设立贸易合规委员会,主要负责推动建立健全公司贸易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合规管理流程,指导、监督和评价出口管制合规管理工作等,公司拟对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更新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93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8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B4栋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8日
  至2026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ACM RESEARCH,INC.、HUI WANG、王坚、罗明珠等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3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法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安排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1月6日16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acmrcsh.com进行出席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盛美上海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0276506
  邮箱:ir@acmrcsh.com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92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上,关联董事HUI WANG、王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备注:1.以上为不含税金额,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报告中同步披露公司2025年度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备注:1.以上为不含税金额,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2026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6年度同类业务预计发生额,截至2025年10月31日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截至2025年10月31日同类业务的实际发生额;
  3.公司原董事STEPHEN SUN-HAI CHIAO于2025年3月11日离任,故2026年3月11日起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不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人,表格中其本次预计2026年度金额为预计截至2026年3月11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三)ACM RESEARCH, INC.
  ■
  (四)Ninebell Co., Ltd.
  ■
  (五)盛奕半导体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六)苏州芯仪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服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90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制定及修订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11月7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归属股票数量为272,275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79,892,514股变更为480,164,789股。
  上述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对照情况详见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并制定部分新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及新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目录、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不作一一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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