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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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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54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妙云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同意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495,052万元。
  关联董事王妙云、陈斌、高卫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同意与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7,789万元。
  关联董事易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同意与东粤化学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50,443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亦发表了无异议的书面核查意见。
  本议案1.1、1.3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铂、钯价格波动对公司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的影响,公司运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工具,通过铂与钯期货合约的套期操作,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铂和钯。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三)《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关于投资建设MOFs材料规模化生产及成型应用项目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立泰投资2.18亿元,在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年产500吨MOFs复合材料生产装置、年产500吨脱硫专用活性炭生产装置、年产500m3MOFs挤压成型生产装置、年产1500m3钢铁烧结尾气CO催化剂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深化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布局,提升公司在高端环保新材料行业的地位,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经济效益。
  授权公司及湖南立泰管理层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具体业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应投资审批备案手续、签署与本项目相关各类协议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六)《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修订7项制度,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
  本议案6.1、6.2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七)《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十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第七十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第七十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55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监事同意,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结合上述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十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56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十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第七十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依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说明:
  (1)提案1.00至4.00已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提案2.00属关联交易事项,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2.01,上述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提案3.00和提案4.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中小投资者对各提案的表决,公司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一12:00、14:00--17:00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岳阳兴长企业运营部(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九楼);
  联系电话:0730-8829751,传真:0730-8829752;邮箱:zqb@yyxc0819.com
  联系人:彭文峰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方式登记(需于等于截止时间前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58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规避市场波动对公司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不利影响,提升经营稳定性。
  2.交易品种:广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铂、钯合约品种。
  3.交易工具:期货合约。
  4.交易场所:场内。
  5.交易金额:动用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6.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交易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保操作,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铂(Pt)、钯(Pd)作为贵金属催化剂的关键功能性原材料,二者直接决定催化剂的催化效率与产品性能,且铂、钯贵金属在催化剂原材料成本构成中占比相对较高,其价格走势与公司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密切相关,为降低该种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具有必要性。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控制体系、明确流程规范和风险控制措施,使得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品种与实际业务需求风险敞口相匹配,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安排,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合理运用期货工具及其组合进行风险对冲,帮助公司锁定成本与收益,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并提升经营稳定性。
  2、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动用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广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铂、钯合约品种。交易工具为期货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内。
  4、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超过了交易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完成。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同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2、公司相关操作团队将合理选择入场时机,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建立风险测算系统,监控资金风险变化情况。同时建立止损机制,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相关业务操作人员应及时将盈亏情况向决策机构汇报,并确定应对方案。
  4、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对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金融机构或对手方,降低履约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于岳阳兴长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4、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57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向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湖南石化”)、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以下称“华中化销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南分公司(以下称“华南化销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称“化销江苏分公司”)、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石油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齐鲁经营部(以下称“化销齐鲁经营部”)、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炼销公司”)采购原材料、水电汽风;向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兴长集团”)、湖南长炼交通运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长炼交通运输实业”)、湖南长炼兴长安装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兴长安装防腐”)采购石油焦、配件物资;向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东粤化学”)采购裂解气;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以下称“岳阳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以下称“咸宁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水上油站管理分公司(以下称“湖北水上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州石油分公司(以下称“惠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称“江苏分公司”)、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海船舶燃料公司”)采购成品油、轻质燃料油等;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以下称“安庆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以下称“荆门分公司”)、湖南石化、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称“催化剂长岭分公司”)、华中化销分公司、炼销公司、兴长集团、东粤化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以下称“九江分公司”)销售化工产品;向湖南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长炼交通运输实业、兴长集团、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原油建”)、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石化四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以下称“资产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销售成品油;向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湖南中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岭化工”)、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分公司(以下称“兴长集团油气分公司”)销售环保设备;接受资产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湖南石化、兴长集团的租赁服务,为湖南石化提供租赁服务,接受湖南石化、兴长集团及其油气分公司、兴长安装防腐、长炼交通运输实业、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称“北化院”)等提供的劳务服务。
  湖南石化、华中化销分公司、华南化销分公司、化销江苏分公司、中原石油公司、化销齐鲁经营部、炼销公司、资产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岳阳石油分公司、咸宁石油分公司、湖北水上分公司、惠州石油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安庆分公司、荆门分公司、九江分公司、催化剂长岭分公司、中石化四建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石化资产公司的关联方;兴长集团为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的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兴长企服”)一致行动人,油气分公司为兴长集团分公司,长炼交通运输实业、兴长安装防腐为兴长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岭化工为兴长集团控股子公司;东粤化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026年度,公司预计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料金额合计288,183万元,采购燃料动力金额合计5,902万元,销售产品金额合计200,752万元,接受劳务金额合计29万元,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提供租赁金额合计36万元,接受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租赁金额合计150万,预计总额495,052万元;预计向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采购原料1,859万元,销售产品金额合计4,360万元,接受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提供劳务金额合计1,560万元,接受租赁10万元,预计总额7,789万元;预计向联营企业东粤化学采购原料29,204万元,销售产品金额合计21,239万元,预计总额50,443万元。
  2025年1-11月,公司实际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料167,280.94万元,采购燃料动力4,666.33万元,销售产品126,621.70万元,接受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劳务服务18.47万元,接受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租赁服务146.30万元,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提供租赁服务33.97万元,实际发生总额298,767.71万元;实际向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采购原料1,553.37万元,销售产品金额合计2,809.73万元,接受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提供劳务金额合计706.14万元,实际发生总额5,069.24万元;实际向联营企业东粤化学销售产品金额合计3.35万元。
  2025年 12 月 12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第一大股东关联董事王妙云、陈斌、高卫国,兴长集团关联董事易辉分别回避表决。该议案中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及联营企业东粤化学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石化资产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单位:万元
  ■
  说明:上述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可能随业务等的需要、中国石化内部机制调整等而增加或减少关联方。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年度与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金额。
  2、与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单位:万元
  ■
  3、与东粤化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2、与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3、与东粤化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资产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王妙云;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五金产品零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承接档案服务外包;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洗染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服务;打字复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1,415万元,净资产74,628万元,营业收入4,589万元,净利润78万元。
  ②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石化资产公司下属分公司,为第一大股东之股东权利授权行使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湖南石化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颜刚;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625室;主营业务:石油化工、化纤、化肥、精细化工产品及其它政策允许的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其中危险化学品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品种及方式经营),煤气化加工合成气,工业气体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生产及能源销售,粉煤灰销售,工业、生活用水加工供应,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治理)、大气污染及水污染治理,石油化工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销售,道路运输、自备铁路运输、仓储、港口经营,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石油化工技术设计与开发、技术咨询和成果转让服务,计算机信息及管理咨询服务,石油炼制,石油化工产品的分析检验,光伏发电,机械设备、土地和自有房屋租赁(金融租赁除外),以服务外包的方式从事人力资源输出(不含境外劳务输出),住宿、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782,870万元,净资产1,602,54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79,373万元,净利润-117,373万元。
  ②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中化销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于士如;注册地址: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23-25层;主营业务:销售丙酮、甲苯、甲基乙基酮、硫酸、盐酸、石油气、有毒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液体、腐蚀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石油制品、化肥;仓储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56,940万元,净资产64,624万元,营业收入3,174,765万元,净利润10,625万元。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华南化销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邵勇青;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A塔10层-15层;主营业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合成纤维批发;橡胶制品批发;塑料制品批发;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批发;贸易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树脂及树脂制品批发;化学试剂和助剂销售(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化销齐鲁经营部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巩海刚;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786号北金城C座23-25层;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炼销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任家军;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8号25层;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3.74亿元,净资产33.3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785亿元,净利润5.11亿元。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人中国石化之下属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岳阳石油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蒋雄飞;注册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屈原路180号;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出版物零售;保险代理业务;电子烟零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小食杂;网络文化经营;药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批发;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港口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钟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户外用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化肥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玩具销售;乐器零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洗车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轮胎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动自行车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外卖递送服务;珠宝首饰批发;乐器批发;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人中国石化之下属分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咸宁石油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度勇;注册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159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润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池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家具销售;洗染服务;打字复印;摄影扩印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销售代理;旅客票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销售;广告发布;进出口代理;化肥销售;日用品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洗车设备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药品零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保险代理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出版物零售;旅游业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烟零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6,418万元,净资产-28,7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4,541万元,净利润-2,752万元。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人中国石化之下属分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安庆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刘晓华;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高花亭石化四路20号;主营业务: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炼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气设备修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修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港口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0、荆门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朱亚东;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炼厂路9号;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燃气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兴长集团
  ①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易辉;注册地址:岳阳市云溪区长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劳务派遣服务;燃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电子过磅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5,810万元,净资产21,97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3,359万元,净利润-333万元(以上数据为兴长集团合并口径数据,包含油气分公司、兴长安装防腐、长炼交通运输实业等关联方)。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持有公司总股本7.81%的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2、油气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田伟华;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长岭街道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炼化路(兴长集团新建液化气站办公楼101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过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持有公司总股本7.81%的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3、兴长安装防腐
  ①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甘述峰;注册地址:岳阳市云溪区长炼兴长集团办公楼七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消防器材销售;消防技术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特种设备销售;广告制作;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保温材料销售;密封件销售;密封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持有公司总股本7.81%的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4、长炼交通运输实业
  ①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海峰;注册地址: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岭南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食品生产;牲畜饲养;水产养殖;餐饮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谷物种植;水果种植;蔬菜种植;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鉴定评估;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持有公司总股本7.81%的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5、东粤化学
  ①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恩泉;注册地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7号楼206房;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1,998万元,净资产57,480万元,营业收入12万元,净利润-350万元。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霍国良担任东粤化学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1、第一大股东关联人履约能力
  公司上述第一大股东关联人主要从事石油石化产品生产、销售及贸易,并提供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等,分属石油石化产业链的不同细分领域。截止目前上述关联人生产经营均处于正常状态,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公司上述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兴长集团及其关联人履约能力
  兴长集团及其关联人长期从事石化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劳务输出等,截止目前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兴长集团及其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东粤化学履约能力
  东粤化学从事再生资源的回收、生产、销售及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截止目前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东粤化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
  1、向湖南石化采购新鲜水、电,向炼销公司采购混合碳四(混合C4)、醚前碳四、醚后碳四、石油焦,向华中化销分公司采购甲醇、甲苯、苯酚、聚乙烯等,向华南化销分公司、化销江苏分公司、化销齐鲁经营部采购聚乙烯,向岳阳石油分公司、中海船舶燃料公司采购润滑油、轻质燃料油,向惠州石油分公司采购成品油,向中原石油公司采购混合碳六,向湖南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华中化销分公司中原油建、中石化四建、资产公司湖南石化公司销售成品油,向华中化销分公司销售甲醇、邻甲酚,向催化剂长岭分公司、销售保设备为市场价。
  2、向炼销公司采购液化石油气(液化气、液态烃)的定价原则为以组分市场价为参照的协议价;向湖南石化采购蒸汽、压缩风、循环水、软化水等为协议价;向华中化销分公司销售MTBE、成品油,向炼销公司销售工业异辛烷,向湖南石化销售丙烯、重包膜、编织袋等,向安庆分公司、荆门分公司、九江分公司销售重包膜、编织袋等为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
  3、支付湖南石化、北化院的劳务费,系根据市场价格制订的协议价。
  4、与湖南石化、炼销公司、华中化销分公司(不含采购)的结算方式采取月末盘点、结算;除此之外,其他交易均及时结清。
  (二)与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结算方式
  1、公司向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采购、销售液化气、石油焦、成品油、环保设备、降温物资、配件为市场价并即时结清。
  2、公司接受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提供劳务和租赁为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结算方式为月末结算或根据工程完工程度进行结算。
  (三)与东粤化学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结算方式
  1、公司向东粤化学公司采购裂解气为协议价,结算方式为月末结算。
  2、公司向东粤化学公司销售聚丙烯为协议价,结算方式为月末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属产业链的上下游,关联交易符合经济性原则,并将持续进行。
  2、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付款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形成被关联人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保荐人意见
  1、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东粤化学之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交易,以市场化的交易方式,保障了公司的原料供应以及产品销售,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保荐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岳阳兴长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次关联交易部分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上述岳阳兴长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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