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73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29 ●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02元(含税) ● 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17日 ● 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 除息日:2025年12月18日 ● 股息发放日:2025年12月19日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提案》,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方案的约定,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本次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29;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股息发放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一、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一)股息率 自2022年12月19日起,上银优1第二个股息率调整期的票面股息率已调整为4.02%。 (二)发放金额 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24年12月19日,按照上银优1票面股息率4.02%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2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8.04亿元(含税)。 (三)发放对象 截至2025年12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上银优1股东。 (四)扣税情况 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2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上银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2元。 2、其他上银优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若派息前相关税法规定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优先股股息发放具体实施日期 (一)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17日 (二)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三)除息日:2025年12月18日 (四)股息发放日:2025年12月19日 三、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方法 全体上银优1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8476988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72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2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优先股”),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优先股代码:360029。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审核同意,公司拟于2025年12月19日赎回本次优先股,现将有关赎回事宜提示如下: 一、赎回规模 公司拟赎回全部2亿股本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人民币200亿元。 二、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息。 三、赎回时间 2025年本次优先股派息日,即2025年12月19日。 四、付款时间及方法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和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持有期间的股息。 五、赎回程序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提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优先股的赎回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市场情况,决定并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优先股的议案》。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的复函,对公司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74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批复,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债券的登记、托管。 本期债券于2025年12月9日簿记建档,并于2025年12月11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存续期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票面利率为2.42%。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发行人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