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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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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邮政编码:64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持有54.04%锂电新材的股权质押给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质押物,并支付不超过0.3%/年的担保费用。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叶勇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承接原王敏志先生在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财务预算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王敏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考核委员会、财务预算委员会委员。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钛白粉装置智能化提升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投资18,450万元对一期、二期钛白粉生产线、综合资源利用及公用工程实施装置自动化与控制自动化改造。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钛白粉装置智能化提升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下属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注销下属子公司四川天瑞行新能源商用运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注销下属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相关管理制度。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2025年4月已发行第一期5亿元公司债券,现拟发行第二期公司债券5亿元(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计划向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发展集团”)申请由其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向宜发展集团提供反担保及支付费用,以保障融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以持有54.04%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电新材”)的股权质押给宜发展集团作为反担保质押物,并支付不超过0.3%/年的担保费用。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韩成珂
  3、成立日期:1999年8月4日
  4、注册资本:557,729.28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7118234259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企业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六1-3层独幢商业6号
  8、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四川省财政厅持股10%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徐慧远
  3、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8日
  4、注册资本:128,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7E3X6H61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兴港路6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四、反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持有54.04%锂电新材的股权质押给宜发展集团公司作为反担保质押物,并支付不超过0.3%/年的担保费用。
  五、对公司的影响
  宜发展集团主体信用评级为AAA且长期活跃在债券市场,为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将提高本期债券发行的信用评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宜发展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顺利实施,本次反担保措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有利于本期债券顺利发行。
  六、本年度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宜发展集团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270.34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债券向控股股东宜发展集团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反担保对象的未来经营稳定,公司治理良好,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对其反担保风险较小,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率公允。本次反担保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同意。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王敏志先生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期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根据规定王敏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考核委员会、财务预算委员会委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提名叶勇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继任原王敏志先生在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财务预算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叶勇飞先生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王敏志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职,恪尽职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公司董事会向王敏志先生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叶勇飞先生简历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叶勇飞先生简历
  叶勇飞,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研究员。
  叶勇飞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钛白粉装置智能化提升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切实推进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数字化转型战略的落地实施,实现“数字天原”的公司战略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泰”)梳理一二期装置存在的问题,对一二期钛白粉生产装置开展智能制造整体项目设计,通过全流程的自动化、信息化与智能化升级,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与装置产能,降低综合能耗。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钛白粉装置智能化提升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主体
  1、公司名称: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3月10日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罗小芳
  5、注册地址:四川省江安县江安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东段168号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氯化法钛白粉和磷酸铁的生产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钛白粉装置智能化提升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对海丰和泰一期、二期钛白粉生产线、综合资源利用及公用工程实施装置自动化与控制自动化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全流程自动化升级、生产运营管理平台(MOM)建设、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建设、研发管理系统(PLM)建设、基础设施与信息安全加固等
  3、项目总投资:18,450万元,分阶段实施
  一阶段:包括MOM平台、数据中心、部分自动化改造等,投资概算4,190万元;
  二阶段:包括物流自动化、燃烧器优化、WMS集成等,投资概算7,910万元;
  三阶段:包括PT及公用工程无人值守、AI分析决策等,投资概算6,350万元。
  4、项目建设期:总工期3年,按阶段分步推进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海丰和泰氯化法钛白粉项目是公司战略转型的重点项目,近两年也是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之一,该装置自2019年投运以来已有六年,为进一步提高装置的生产运行质量和效率以及智能化水平,海丰和泰拟对现有装置进行智能化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关于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的政策导向,契合公司“数字天原”数字化转型战略,具备实施的必要性。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下属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下属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下属子公司四川天瑞行新能源商用运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瑞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注销的全部事宜。
  本次注销事项提请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天瑞行新能源商用运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忠涛
  3、成立日期:2023年2月7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C7P9U74Y
  6、所属行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企业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港园路西段61号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10、股权结构:
  ■
  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1、资产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拟注销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天瑞行公司已成立近三年,其发展未达到设立时的预期,经股东初步商定,一致同意拟清算注销天瑞行公司。
  三、天瑞行公司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天瑞行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符合国企改革优化要求。
  四、本年度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公司与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1.71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同意。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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