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钨业”)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福建巨虹稀有金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收购相关矿山企业部分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3亿元参与投资设立福建巨虹稀有金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巨虹”或“基金”),福建巨虹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福建巨虹稀有金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收购相关矿山企业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 2024年6月,福建巨虹合伙人发生变更。变更后,福建省冶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0.0953%;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钨业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分别占出资总额的71.3333%、28.57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基金合伙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 一、合伙期限变更情况 2025年12月10日,福建巨虹各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补充协议》,旨在延长福建巨虹的合伙期限,合伙期限变更为“1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除上述调整外,补充协议其余主要条款继续延续原约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保证基金的良好稳定运作,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福建巨虹尚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