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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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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1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964,873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慧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本杨森先生、陈飞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安娜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4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4项议案均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毛英、刘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2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一)回购方案情况
  2022年8月23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023年2月2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4,8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23,119,025股的比例为0.78%,回购最高价格为16.7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4.87元/股,回购均价为15.5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7,365.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回购股份注销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64,873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3,119,025股减少至122,154,152股,注册资本将由123,119,025元减少至122,154,15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金科环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月24日(工作日9:00一12:00、13:00-18:00)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
  3、邮编:100102
  4、电子邮箱:IR@greentech.com.cn
  5、联系电话:010-64399965(分机号8003)
  6、联系部门:证券及股权投资部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电子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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