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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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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ST岩石 公告编号:2025-060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名酒工业园区荣昌坝生产区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1号办公楼6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如有);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如有)。
  个人股东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
  股东可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9:30-下午16:00通过电话、传真进行参会预登记,并于参会时带上上述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登记,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股东参会全部费用(食宿、交通等)由股东及股东代表自理,公司不予提供。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联系电话: 021-52383315 传真: 021-52383305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ST岩石 公告编号:2025-058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韩啸先生因目前处于羁押状态,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因此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副董事长朱诺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经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尤尼泰振青进行了充分讨论,各方均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表示无异议。
  2025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尤尼泰振青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100万元(不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ST岩石 公告编号:2025-059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原因及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1)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公司不存在已经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3)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4、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5年12月10日,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成立于2020年7月。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事务所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217人,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12,002.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7,232.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77.47万元。2024年执行了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收入674.0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零售业;2024年执行了17家挂牌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收入285.44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农林牧渔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为主。2024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900.00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3,136.29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9,036.29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会计师事务所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力,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1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燕,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现任尤尼泰振青管理合伙人,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5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李力及马燕于2023年3月27日因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职业判断错误,收到财政部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措施不影响尤尼泰振青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尤尼泰振青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100万元(不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财光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中兴财光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公司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议案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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