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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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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年,致同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5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1,427.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40.27万元。 (8)2024年度致同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建初 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恩成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平辉 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本次节余金额为25,441.11万元,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5,441.1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截至2025年10月31日,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各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2: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包含实际支付金额、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已开具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适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5,441.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孚能科技本次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予以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正常业务范围,有助于提高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效率,降本增效,有利于公司快速抢占国际及粤港澳地区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挖掘新客户,提高公司知名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谢勇先生、曹限东先生、洪素丽女士、董立刚先生、左梁先生及关联监事钟圆女士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公开招标或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为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采购总额的比例; 注2: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注3: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前次预计金额为预计2025年全年发生金额,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信息 1、SIRO SILK ROAD TEM?Z ENERJ? DEPOLAMATEKNOLOJ?LER? SANAY? VE T?CARET A.?. 企业中文名称:丝绸之路储能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公司(根据土耳其法律设立) 成立时间:2021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40.42亿土耳其里拉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Bili?im Vadisi, Muallimk?y Mahallesi Deniz Caddesi No:143/5,??Kap?No:92,41400Gebze,Kocaeli,Turkey 主营业务: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锂离子电池 主要股东:孚能科技持股比例50%,Türkiye’nin Otomobili Giri?im Grubu Sanayive Ticaret A.?持股比例5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Keith D. Kepler在其担任董事 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土耳其里拉 ■ 2、上饶市环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上饶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何君韦 主要股东:江西环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 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3、广州汇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西华海军路19号自编办公室101房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货物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程伟军 主要股东:广州万宝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 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4、广州雅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2年8月7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19号2609房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润滑油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主要股东:益勤实业有限公司(PROFIT KENT INDUSTRIES LIMITED)持股比例1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 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5、佛山市超益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一座西塔6层03单元之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模具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许明懿 主要股东: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孚能科技持股比例35%,广东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佛山超益正在履行其股东会审议程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段晓军、谭明添将分别在其担任董事、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佛山超益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6、广州广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6日 注册资本:12,317.139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号岭南V谷-鹤翔小镇创意园B15栋 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建筑材料销售;纸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离岸贸易经营;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林业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润滑油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钢压延加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煤炭洗选;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报关业务 法定代表人:余洪卫 主要股东: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7.1283%;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2.8717%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 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出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劳务和采购原材料、设备、接受服务/劳务等关联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由公开招标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双方将秉持诚信、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是一家新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已成为全球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之一。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效率,降本增效,有利于公司快速抢占国际及粤港澳地区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挖掘新客户,提高公司知名度。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招标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2月3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圆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布局及职能规划,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监事钟圆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批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提高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品种,预计将有效控制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仅限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碳酸锂、铜、镍、铝等品种,不得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可能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果套期保值过程中出现浮亏需要补足保证金时,可能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可能造成交易损失。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商品期货,期货持仓时间段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将加强资金内控管理,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以及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已设立专门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风险控制,以及进行内控审计等措施加强控制。公司将及时跟踪商品期货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5、公司已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6、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7、公司将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必要时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以合法、 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 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公司已制 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开展上述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65,000万元(含本数) ● 补流期限:自2025年12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1,373.7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5,893.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不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万元; 注2:上表“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实际支付金额、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已开具未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 注3:“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加“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之和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利息收入导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6年12月9日止,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6年12月9日止,不超过12个月。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孚能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孚能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 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和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创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恒健工控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Farasis Energy(Asia Pacific)Limited、赣州孚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博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孚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精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5年12月29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farasisIR@farasisenergy.com.cn进行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2月29日17时之前送达。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上述约定时间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97-7329849 电子邮箱:farasisIR@farasisenergy.com.cn 邮政编码:341000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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