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号)。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事项 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68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含永续债)获准注册事项 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70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71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即永续债)注册,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三、其他事项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含永续债)。后续,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永续债),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