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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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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周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周三)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33号冠捷科技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黄程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27人,代表股份2,147,325,7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40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089,499,8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3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22人,代表股份57,825,8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66%。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3.0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注:1、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海金、程哲
  3、结论性意见: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六、监事离任情况
  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成员自动离任。原监事会主席樊来盈先生、监事张志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原职工监事文孟娟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止公告日,前述监事会成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全体监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5-035《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冠捷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204526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61,858,585.10元,盈余公积为99,143,044.95元,资本公积为4,253,491,405.15元(其中股本溢价4,240,429,372.71元、其他资本公积13,062,032.44元)。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推动公司尽快达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创造条件。公司依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99,143,044.95元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240,429,372.71元,两项合计4,339,572,417.66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减少至0.0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13,062,032.44元,未分配利润补亏至-3,322,286,167.44元。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公司债权人对其债务风险合理评估。”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有效债权文件、相关凭证和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等债权资料(以下合称“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33号,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歆
  联系电话:025-66852685
  申报时间:2025年12月11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33号,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歆
  邮编:210033
  联系电话:025-66852685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对于根据本公告或者债权人通知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公司将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对相关债务进行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对于未进行申报的债权人,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约。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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